嫌女直播主醜「還好我沒送禮物」 桃園男要賠1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徐姓男子(32歲)在今年4月7日時,於女直播主A的直播平台討論區留言嘲諷對方醜,並留下「還好我沒送妳禮物」等文字,結果反而害慘自己,日前被桃園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直播主,直播,網紅。(圖/視覺中國)

▲徐男在直播平台留言罵A女醜。(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徐男因故與A女起爭執,2023年4月7日晚間11時許他在家中持手機登入某直播平台,並以暱稱「不知道」在A女的文章評論區留言,包含「妳真的很沒品,還好我沒送妳禮物,醜女」等文字,把A女氣得直接跑去警局報案並決定提告。

對於上述犯行,徐男到案之後均坦承不諱。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依據當時的客觀情境來看,徐男是基於表達自身不滿才會留下那樣的留言,但「醜女」一詞足以貶損A女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並使她感到難堪與屈辱,因此認定徐男確實有侮辱A女的犯行。

此外,法官接著表示,這件事情發生在網路直播平台的評論區,不特定多數人皆可共聞共見,符合公然要件,考量到徐男是因為與A女起紛爭才會以不雅言語辱罵,忽視人與人之間相處本應秉持彼此尊重的態度,導致A女名譽受損,雙方至今仍未達成和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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