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他當選有效...檢提上訴 鍾東錦怒轟:毫無事證全為私人利益

記者蔡文淵、蔡怡萍/苗栗報導

苗栗縣長鍾東錦於2022年選舉期間,因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幹部涉及賄選,苗栗地檢署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方法院7月21日判決鍾東錦勝訴,而苗栗地檢署又於8月15日提起上訴。鍾東錦及律師團在今(25)日召開記者會,批判苗栗地檢署仍在毫無事證的情況下堅提上訴,只是為了私人利益、揣摩上意,浪費司法資源。

對於鍾東錦的指控,苗栗地檢署表示,所做指控均非事實,將於下午2點統一說明。

▲▼ 鍾東錦 。(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鍾東錦委任律師團指出,苗栗地方法院於21日駁回苗栗地檢署所提鍾東錦當選無效之訴,其中關鍵被告丘姓女子先遭調查官恐嚇、威脅44次,事後又被羈押20多天,即使如此,丘女仍堅決表示,並未幫鍾東錦買票,律師團表示,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在一審敗訴後,在毫無事證的情況下上訴,不但浪費司法資源、更凸顯是為了私人利益、揣摩上意,不排除告發追究檢調人員侵犯人權、威逼被告、證人,並向監察院提出「檢調人員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陳情並請求彈劾。

鍾東錦律師團指出,包含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及丘姓女子等7名關鍵證人,每人皆果斷說明,沒有幫鍾東錦賄選,且陳與丘涉嫌之刑事案件,該一審刑事判決亦明確認定2人並未幫鍾東錦買票,也獲判無罪,而調查官員在詢問丘女長達7個多小時過程中,44次威脅、恐嚇證人,甚至說出:「如果是妳的意思,我告訴妳出去會被砍死、妳有幾條命,可以這樣子敢自己玩,妳有10條命,妳也不夠賠」等各式威脅話語,顯示該名調查官員明顯企圖要入人於罪。

律師團強調,鍾東錦當選苗栗縣長,由苗栗縣44萬3908名選民,透過民主選舉機制所票選出來,本案更經刑事庭與民事庭共6個法官,認定鍾縣長並無任何賄選情事,判定鍾東錦當選有效,惟獨少數存有私心之宵小,想要把司法當成工具,偷走苗栗鄉親票選的結果、扼殺檢調人員公正的形象、抹滅中華民國民主法治的精神,若是連一縣之長都會遭受如此迫害,更遑論一般民眾權益要如何維護,律師團表示「這一仗,不但是為了伸張正義,更是為了維護司法尊嚴與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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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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