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宇宣布參選連任 赴監院陳情痛批「司法不公、莫名其妙」

▲▼趙正宇到監察院申訴。(圖/趙正宇辦公室提供)

▲趙正宇到監察院陳情。(圖/趙正宇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今(16日)宣布參選連任桃園第六選區立委,他也赴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委調查他過去被指涉、並獲無罪宣判的陽明山案,趙表示,這一案已獲不起訴,但檢察官過去非法羈押、非法上訴,又利用媒體辦案,汙衊他的人格和信譽,「司法不公,莫名其妙,地方都盛傳我因為司法案件不敢再參選,我要用行動破除謠言。」

趙正宇表示,今日正式宣布要投入桃園市第六選區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同時正式陳情監察院,請依職權調查他本人已獲無罪宣判陽明山案之時任檢察官於偵查過程中的違法濫權。

對於SOGO案,趙正宇指出,109年7月31日,一個莫須有的指控,源自於檢調的草率辦案,無視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的規定,在沒有任何確實證據的情況下,逕行兵分多路大舉發動搜索,更漠視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相關規定渲染案情,「利用輿論入人於罪,意圖將我與SOGO案連結,導致錯誤的羈押裁定。」

不起訴書中載明,檢察單位109年8月20日提訊本人前,透過調查證據已確認本人並無涉案,並就此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在明知羈押理由已不存在,仍強行押人取供,更甚者,於提訊過程中,暗示至少需承認逃漏稅方可偵結此案,赤裸裸的違反刑事訴訟法不得利誘被告自白之規定。

趙正宇指出,檢調後續更因查無任何相關證據,為掩飾其違法濫權,在沒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即使逾越程序正義及證據法則依舊強硬起訴,經過3年的調查,在查無任何事證的情形下,檢方僅使用「疑似涉嫌」四字就意圖影射連結,並掩蓋檢方錯誤辦案、錯誤羈押、及濫權濫訴,這無疑是對司法正義最大的諷刺,「至今仍有民眾誤認為我與SOGO案有關,亦對我的清白造成巨大的傷害。」

趙正宇表示,近來地方上盛傳二個傳言:一個是自己會因為無端捲入司法案件而不敢再度參選;另一個則是已經被對手摸頭,搓圓仔湯了,「我正式宣布投入第11屆桃園市第六選區立法委員選舉,我會用行動來破除謠言、證明清白,我無黨無派,沒有黨意只有民意,沒有家族利益只有全民利益,這片土地的人民值得更尊敬的對待及守護,努力讓政績看得到、服務找得到、建設用得到,是我一直以來對選民最重要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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