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頒布《對外關係法》 王毅: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王毅出席「慕尼黑安全會議」。(圖/路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王毅。(圖/路透)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28日通過「對外關係法」,並由國家主席習近平令公布自7月1日起實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辦主任王毅29日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制定《對外關係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迫切需要,必須「敢於鬥爭、善於鬥爭,包括善用法治武器,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

據《新華社》報導,這項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的法律,共有6章45條。其中第33條第1款規定,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

王毅29日在官媒《人民日報》刊發逾4,500的長文,闡述大陸制定該法的意義、總體原則和主要內容等。王毅指出,對外關係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集中闡述中國對外工作大政方針、原則立場和制度體系,對中國發展對外關係作出總體規定的基礎性涉外法律,其頒布是中國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

王毅表示,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國際格局和秩序複雜演變,世界進入新的動盪變革期。中國發展面臨更加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法治建設對發展對外關係、維護國家利益的作用更加凸顯。

他指出,制定對外關係法是中國以法律形式貫徹落實「習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成果,是加強中共中央對對外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重要舉措。

王毅說,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中國發展面臨更加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法治建設對發展對外關係、維護國家利益的作用更加凸顯。

王毅稱,制定對外關係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迫切需要。當前,中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面對嚴峻挑戰,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知難而進、迎難而上,敢於鬥爭、善於鬥爭,包括善用法治武器,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充分發揮法律作為國際秩序「穩定器」的積極作用。

王毅強調,對外關係法旗幟鮮明反對一切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反對任何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凌行徑,針對外國對中國的干涉、制裁、破壞等行徑,明確反制、限制性法律規定,有利於發揮防範、警示和震懾作用,為中國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當權利提供法律依據,有利於以法治方式手段堅定有效維護國家利益,也有利於更好維護國際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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