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手機存滿「大量小三裸照」!心碎妻提告獲賠 下場卻是吞牢飯

滑手機,訊息,手機,傳訊息,講電話,LINE,IG,私訊,聊天,感情,劈腿,偷吃,正宮,抓姦,崩潰。(圖/記者周亭瑋攝)

▲孫姓女子在丈夫的手機裡發現大量小三裸照,心碎提告獲賠,卻也因此面臨牢獄之災。(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孫姓女子懷疑丈夫出軌,於是趁著丈夫不注意的時候偷看手機,過程中找到了大量小三拍攝的裸照,於是備份下來提告,沒想到因此挨告妨害秘密,最後被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孫女的丈夫2022年5月間外出,將手機留在家裡充電,後來因為子女發現有人傳送曖昧對話,孫女接獲消息後,於是打開丈夫的手機查看。

沒想到,孫女打開丈夫的手機,發現裡面有大量陳姓小三裸露隱私部位的照片,於是翻拍了下來,加上丈夫還會動手施暴,心灰意冷之下,讓她決定提告。不過,孫女一狀將丈夫告上法院,雖然獲得10萬元的損害賠償,但也被丈夫依照妨害秘密的罪名告上法院。

▼孫女發現丈夫的手機當中存有大量的小三照片,心碎提起告訴。(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小三,偷情,失戀,性侵,上床,崩潰,傷心,抓姦,劈腿,偷吃,感情。(圖/記者周亭瑋攝)

新北地院法官表示,現在手機普及、通訊軟體發達,現代人對於手機隱私的合理期待,應該兼顧私密領域不售侵擾的自由、個人資料保管使用的自主性,2者都是為了確保人性尊嚴所不可或缺,屬於重要個人法益。

雖然配偶之間有忠貞的義務,但不該以懷疑對方違反忠貞義務為由,當成毫無限制侵犯他方個人隱私的依據,且夫妻之間忠誠義務的違反,無論從通姦罪除罪化、侵害民法配偶權的角度來看,公益性顯然較低,不應輕易以蒐集違反忠貞義務的證據為由,而放棄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允許夫妻任一方可動輒檢視手機的隱私內容。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雖然孫女的丈夫外遇、被判賠10萬元,但與此案的妨害祕密是兩件事,為了蒐集出軌證據,最多是算犯罪證據,而不是脫罪、免責的理由。

因此,法官審理後判定,孫女認為丈夫有違反婚姻純潔的行為,無視丈夫秘密通訊之自由及可合理期待的隱私維護,竊錄丈夫手機的對話內容、照片,已危害個人隱私,但因為這些內容除了當成另一案的證據以外,沒有再挪作他用,損害還不算太嚴重,因此依照妨害秘密罪,判孫女拘役40天,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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