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合法!職能治療師修法獲全台11系所連署

▲▼籲「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合法!職能治療師修法獲全台11系所連署。(圖/職能治療師修法聯盟提供)

▲籲「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合法!職能治療師修法獲全台11系所連署。(圖/職能治療師修法聯盟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在《物理治療法》通過後,職能治療師也力拚修法,並提出維護選擇權利、降低疾病耗能、執行業務除罪化3大訴求,力拼在本會期排入立院審查,目前也獲得全台11所大專院校職能治療學系暨專科主任與教授響應,呼籲政府儘速修訂職能治療師法、讓職能治療師可以依自己的專業進行「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職能治療服務,共同促進民眾的健康。

臺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吳菁宜表示,透過全國職能治療學系(科)的共同連署指出臺灣的職能治療發展與世界上多數先進國家相比毫不遜色,但這些新進國家中治療師均擁有專業自主權,可以直接服務需要的民眾,透過職能治療師具備的專業技能與知識,可以幫助民眾維持健康和生活品質,如此制度既可減輕醫療體系的負擔,也符合醫療分工分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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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臺灣現行的職能治療師法則限制了由專業的大專院校學校所培育出的職能治療師,讓治療師無法直接對民眾提供服務、間接對國家和民眾帶來負面影響,將職能治療綁定疾病治療是過於窄化,同時限制了職能治療師專業發展的可能性,還與全臺學校培育職能治療師的目的產生矛盾與衝突。

職能治療師法修法聯盟指出,目前該聯盟已積極與民眾互動,向民眾推廣前述修法的重要性邀請一起加入連署活動。截至目前為止個人連署已經突破3萬5千人,團體連署更獲得廣大的迴響超過了50個單位,本次更藉由全國11所大專院校職能治療學系(科)的連署,呼籲政府修改不合時宜的職能治療師法條文,讓治療師能在「 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情境下,直接合法地為民眾提供服務。

透過此次修法有助於發揮專業養成教育的價值、促進國人健康、減輕國家醫療照護負擔,並符合國際健康福祉及醫療的趨勢。該聯盟期待本次修法後,對民眾而言,可依自身健康需求直接尋求職能治療服務,提升健康與生活品質,不會因法規限制而無法尋求專業諮詢。職能治療師在有專業學歷、國家考試的認可下,針對「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可依自身專業直接提供預防性服務給民眾,屆時全民的健康將是最大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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