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店鋪厚紙板防滑反害滑倒 女客「3個月無法工作」判賠65萬

▲▼珍珠奶茶、手搖飲。(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手搖飲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林姓女子到高醫商圈一家手搖飲店買飲料,她在買完飲料後不慎滑倒,她質疑是因為店家在櫃臺前鋪了厚紙板害她滑倒,提告過失傷害但檢方不起訴,林女另提民事損害賠償,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厚紙板鋪在濕的地板上吸水後的確能防滑,但如果是在乾燥的地板卻反而更容易使人滑倒,因此判手搖飲店王姓負責人和郭姓員工應共同賠償65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女是在2020年7月25日中午12時許到位於高醫商圈的某家手搖飲料店購買飲料,店家為了防滑,將厚紙板製成紙箱拆開,鋪設在店前地面,林女買完飲料轉身離開時,踩在厚紙板上滑倒,導致左側髖關節脫位、左髖臼骨裂,長達3個月無法工作。

林女憤而向手搖飲店的王姓負責人提告過失傷害,但高雄地檢書偵查後認為林女的受傷與店前地面鋪設厚紙板無因果關係存在,處分不起訴,林女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駁回其再議。

林女於是對手搖飲店王姓負責人及郭姓員工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求償,要求兩人賠償醫藥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75萬餘元,兩人在法院審理時辯稱,店前地面鋪設厚紙板是為了防止飲料或杯身水珠滴落,造成地面溼滑,作為防滑、吸水之用,沒有過失或不法,林女原本腳部就有舊傷,且事發時是右側身軀撞擊地面,但林女的傷勢卻多集中於左側身軀,難認林女的受傷與踩踏厚紙板而滑倒有關,主張免賠。

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林女買完飲料離開後,踩在厚紙板後滑倒,她的身體大部分在厚紙板上,而厚紙板原本靠收銀台下的台階底端鋪設,林女倒地時已明顯位移,因此認為林女的確是因為踩踏厚紙板而滑倒。

法官認為,厚紙板鋪在溼滑的地面上,固能吸水並因吸水後不易移動,而能達到些許防滑效果,但如果是鋪設在完全乾燥或平滑的地面,即無法發揮吸水功能,且易於移動,不僅無法防滑,反而更易使踩踏的人滑倒,因此認定郭姓員工有過失,判決王姓負責人和郭姓員工應共同賠償6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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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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