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藝術家果園性侵、猥褻2名身障男學員 判刑定讞須入監

▲男男同志同性戀。(圖/視覺中國)

▲藝術家藉機在果園中性侵2名男學員,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市知名藝術家阿西(化名),在2018年間以果園需要人力協助為由,請慈善機構派2名身障學員幫忙,卻涉嫌在果園猥褻、性侵2名男學員。二審高雄高分院將他判刑3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

遭判刑定讞的藝術家現年72歲,為中部地區知名的油畫家。而本案判決指出,他因長期捐助作品給慈善機構義賣,因此與慈善機構的林姓女負責人結為好友。2017年起,他以果園農務繁忙,需要人力協助為由,請機構協助,機構因此派學員到阿西位在六龜的果園幫忙,工作的學員每天可領取500元工作獎勵金。

而案發於2018年3月間,當時機構派遣2名身心障礙的學員前往果園工作,結果竟在果園內性侵、猥褻2名男學員。被害人當下並未立刻說出,一直到7天後,機構的教保員巡房時,竟發現其中一名學員有模仿性交的異常行為,機構趕緊對該名學員性教育,學員一直在案發後2週左右,才向機構的護理人員吐露上情,全案才因此爆發。阿西遭逮,檢方對他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阿西否認犯案,辯稱當天他在果園溝渠內大號,正巧該名學員經過,竟在他後面做出不雅舉動,才會沾染他的排泄物,自己並未對2人性侵、猥褻。但法院根據被害人指證,以及事後機構負責人與阿西的對話,阿西還曾要求負責人千萬不要通報。因此法院認定阿西有罪,2行為分別判刑3年4月與8月,合併執行3年8月。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審理後,認為阿西並未與被害人和解,並無悔意,因此維持原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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