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混充台灣高山茶 每台斤賣千元!南投2黑心業者被起訴

▲林姓、楊姓業者涉嫌以境外茶混充台灣高山茶販售,遭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圖/記者高堂堯翻攝,下同)

▲林姓、楊姓業者涉嫌以境外茶混充台灣高山茶販售,遭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圖/記者高堂堯翻攝,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楊姓、林姓茶行業者以越南茶葉混充「杉林溪臺灣茶」、「鹿谷烏龍茶」、「阿里山高山茶」對外販售,甚至合作使用標示不實的茶葉外包裝,每斤最高售價分別超過成本價10倍、2倍,以此謀取暴利,犯罪時間長達1年多,經檢調合組專案小組調查,於110年11月間查獲,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經近10個月偵辦後,以詐欺取財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楊姓業者在南投縣草屯鎮經營茶行,竟向專營境外茶之茶葉社業者以每台斤125元購入於109年10月間自越南進口之茶葉,再以標註「杉林溪臺灣茶」、「鹿谷烏龍茶」、「產地:臺灣」等字樣之外包裝,包裝該批越南茶葉,將原產國不實標示為台灣,再於110年間以每台斤700元至1300元不等之價格,販賣予多名民眾。

林姓業者則在南投縣仁愛鄉經營製茶廠,與臺北市內湖區鄭姓業者所經營公司合作,由林姓業者提供每台斤約1000元的台灣茶葉,鄭姓業者負責行銷、販賣;林姓與楊姓業者竟合謀,由林姓業者以每台斤480元之價格向楊姓業者茶行購買90台斤混有越南茶之茶葉,再由楊姓業者提供印有「阿里山高山茶」、「產地:臺灣」字樣之外包裝,再由茶行之不知情員工代為包裝茶葉。

▲林姓、楊姓業者涉嫌以境外茶混充台茶販售,遭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林姓業者即於109年11月下旬起,陸續以每台斤1050元之價格,販售75台斤混充茶葉予鄭姓業者,詐得7萬8750元貨款;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先於110年9月17日至鄭姓業者公司抽驗,經農委會茶葉改良場鑑別為「含有境外茶」成分,因此透過台灣高檢署建立之「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協調聯繫平台」,函轉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張姿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本案,於去年11月22日在林姓業者所經營製茶場、楊姓業者所經營茶行等處執行搜索,扣得混充茶葉116包(每包150公克)等物證;起訴書說明,2人都涉及《刑法》第255條第1項、第2項之「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等罪嫌,日前偵結後提起公訴,不知情的鄭姓業者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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