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酒駕上班...調職報到又醉了 連喝2天吞兩大過下場超慘

▲▼楠梓警分局。(圖/記者許展溢翻攝)

▲楠梓警分局指出,蔡員對於酒駕行為心生悔悟。(圖/記者許展溢翻攝)

記者許展溢/高雄報導

高雄楠梓警分局48歲蔡姓巡佐8月29日在家喝完高粱酒,開著車前往分局上班,警方發現主動酒測,酒測值為0.66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直接記一大過,誇張的是隔天30日又喝酒開車,再記一大過,目前已先行輔導返家休養並調整職務。

楠梓警分局表示,該巡佐為「酗酒潛在高風險人員」,且平日精神萎靡,工作表現平平,8月29日下午1時50分,由加昌所所長主動發現於下午2時起班的蔡員有酒容酒味情形,遂對蔡員使用酒精感知器測試及酒測,酒測值為0.66毫克,蔡員也坦承前一晚休假在家中有飲用高粱酒,因翌日下午2點才起班,以為酒精已代謝,約12時許從住家駕駛自用小客車出發至分局上班。

警方指出,蔡員涉嫌酒駕情形屬實,本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依規定擬議行政懲處記一大過、調整服務地區,並報請警察局核處,楠梓分局先行擬議蔡員行政責任、調整服務單位,並列為「酒駕紀錄列管人員」,於上班日首班勤務前須實施酒測。

▲▼楠梓警分局。(圖/記者許展溢翻攝)

▲警方指出,蔡員有主動提出退休申請。(圖/記者許展溢翻攝)

只是這蔡員不怕就是不怕,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警方提到,隔天30日至新單位警備隊報到,經警備隊隊長會同督導人員共同實施酒測時,又測出酒測值達0.21毫克,已先行輔導返家休養,並由分局擬議後續責任。

警方強調,針對該員29日酒後駕車行為,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擬議記一大過,另於30日涉及酒後駕車行為,再予擬議記一大過,並加強輔導考核,報請警察局核處,以維警紀。

不過,警方指出,蔡員對於酒駕行為心生悔悟,願接受相關懲處,另經分析評估後已不適任警職,蔡員已主動提出退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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