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房市賺1億》李杰炒股慘賠 被控策畫擄人勒贖二審逆轉無罪

▲▼高雄1元福田水餃二次熄燈,店長李杰受訪表示是因為房東不提供店面。(圖/記者洪正達攝)

▲「富豪居」創辦人李杰遭控因投資失利,參與擄人勒索,一審遭判2年6月徒刑,二審大逆轉無罪。(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曾以筆名「月風」出書討論股票投資、理財房市的名人李杰,被控2017年因拿蘇姓男子的資金炒股失利,李杰私下向蘇男表示,蘇男會慘賠,是因為股票投資團員裡的宋、簡2人私自拿錢操作股票損失2000萬,李杰並向蘇透露宋、簡2人行蹤,協議由蘇撂人擄走宋男,經拘禁27小時後,向家屬勒索拿到贖金464萬元。此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李杰2年6月徒刑,不過二審大逆轉,改判李杰無罪。

據了解,37歲的李杰成立的臉書財商社團「富豪居」有17萬名成員,過去他曾在高雄開「福田水餃」,號稱以「1顆水餃只要1元,清寒及年長者只收半價0.5元」回饋社會,卻爆出刻意炒作,事後搬去台東開店後又關店。

▲▼高雄1元福田水餃二次熄燈,店長李杰受訪表示是因為房東不提供店面。(圖/記者洪正達攝)

據檢警調查,李杰與多名友人成立投資團隊,為精準掌控成員下單買賣時間,於結算損益成立「公桶」制度,由李在內13人各出資數十萬至數百萬元,共同集資近2700萬元作為下單買賣股票之用,李再以富豪居臉書影響力與上櫃公司股票成本低、易於操縱等特性,挑選股價較低價上市公司,連續買賣沖洗方式,在臉書、LINE群組中張貼股票訊息,以此操縱股價交易活絡假象,以取信為投資人,被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將李杰等13人提起公訴,此案另在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一蘇姓男子因信任李杰,曾交付金錢由李杰代為投資股票。李杰於2017年2月在高雄住處頂樓,向蘇男表示,因和宋、簡等人合資的投資股票的「公桶」內金額,遭宋、簡擅自拿去投資操作「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總共虧損了2000 萬元,宋、簡藉此私自獲利,而蘇男交給李杰的資金則虧損。

檢警認為,李杰與蘇男因此協議,由蘇男強行帶走宋、簡2人,逼他們交出擅自操作而取得的獲利,李杰並告知蘇男,宋、簡平日經常在李杰承租地點共同看盤、討論投資股票,蘇男隨即連絡其他同夥,並向友人借用一輛保時捷黑色休旅車,眾人在麥當勞集合後,出發到瀋陽街口堵人,順利將宋強行拉到後座中央,簡則奮力掙扎而趁隙逃脫。

宋被擄後,被蘇男等人載到高雄永安區一漁塭工寮拘禁,期間蘇男等人拿棍子毆打宋男,並拿電子電火器電擊宋,要他承認因擅自操作股票,導致蘇男損失2000 萬元,並強迫宋摸槍,恐嚇如果宋不承認,就要對李杰不利,並嫁禍給他。

據檢警調查,蘇男隨後又向宋的家屬要求300萬贖金,而後在李杰的指示下,又將贖金提高到500萬元。同時李杰也扮演雙面角色,假意提出100萬,讓家屬湊得464萬元,雙方在高雄殯葬管理處面交,並要宋男簽下和解書後,釋放宋男,宋男總計被限制自由約27小時。

經宋事後報警,本案此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李杰2年6月徒刑,蘇男除了拘禁又非法寄藏槍枝,合併處7年徒刑,其餘同夥11人各判6月到2年不等。不過二審高分院認為,李杰只是向蘇男透露宋男行蹤並要他去詢問下單的事,並無積極證據顯示有共同私行拘禁之犯意,且當李杰得知蘇男也知道自己的行蹤,還心生恐懼,特別叫人從桃園南下保護他,改判李杰和其餘3人無罪,另7人維持原判,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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