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歡遭前男友軟禁性侵!正妹跳樓求救慘摔斷腿 忍痛爬到警局

▲桃園市曾姓男子去年得知女子諸事不順,竟佯稱其被鬼纏身,體內疑有穢物等,願幫其作法驅除,竟邀其上摩鐵命其遮住眼睛不能出聲,遂指侵與性侵得逞,事後女子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高雄男子發現前女友交新歡,竟崩潰軟禁性侵對方,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男子阿正(化名)與前女友小花(化名)分手,但他仍忘不了對方,於是決定以每小時1千元的報酬,將對方約出來吃飯。小花答應後便前往阿正家中,卻遭到凌虐、性侵,她趁機從2樓跳下逃脫,還不慎摔斷腿,最終拖著滿身傷跑到警局求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傷害、性侵等罪判阿正7年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正與小花於2019年8月初分手,但他卻遲遲放不下,而為了與小花見面,他決定以1小時1千元的報酬,約小花見面吃飯。同年月29日兩人到六合夜市買完宵夜返家,阿正卻突然要求小花將手機解鎖,但遭到拒絕,沒想到阿正井將手機搶走,接著就是一陣狂毆,導致小花手腳和頭部以及背部都有傷痕,甚至還被拘禁起來。

直到隔天上午,阿正仍不放棄要求小花將手機解鎖,還哄騙對方,「只要解鎖就放了你」,小花因害怕被打,不得已將手機解鎖,沒想到阿正發現小花有了新男友後,情緒當場失控,強行脫掉小花褲子逼口交再強侵得逞。

阿正打完人後,還不忘叫外送補充體力,而小花為了逃命,也趁著阿正下樓取餐食,從2樓房間的陽台一躍而下,導致她左右腳多處骨折,但仍是忍著劇痛逃到警局求助。

法院審理時,阿正矢口否認犯行,但小花指證歷歷。法官事後認為,若小花不是被人囚禁限制行動,怎可能遭毆打後還不離開,甚至還無視危險,不惜跳樓求生,綜合小花的驗傷報告及社工訪談資料,法官因此不採信阿正說詞,最終依傷害、強制性交罪合併判阿正7年2個月徒刑。全案上訴到二審,但仍遭到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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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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