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深藝人夏光莉(本名夏宗莉)。(圖/和展影視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昔日演紅武俠片的「俠女」夏宗莉,和當年銀幕情侶「大俠」藍文青交往同居多年,雙方情變分手後,夏宗莉提告要求對方歸還一筆800萬元仲介佣金,並出示對方親筆所寫保管條為證,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藍文青僅委任律師出庭,宣稱保管條是被「擅自取走」、根本沒有這筆錢,夏宗莉當庭怒批:「一直狡辯,難道要這樣厚顏無恥嗎?」
夏宗莉本案提告指稱,2005年間為藍文青和他人合夥的建設公司仲介一筆土地買賣,藍文青告知公司給她1300萬元仲介酬勞,但要求她「回饋公司」,用500萬元買公司蓋的一間小套房,剩餘800萬元先存在藍文青帳戶,美化帳面以便順利申請銀行貸款買地。

▲「俠女」夏宗莉(藝名夏光莉)告昔日銀幕情侶「大俠」藍文青索討800萬元,出示對方當年親筆保管條為證。(圖/記者黃哲民攝)
夏宗莉今出庭表示,當時她和藍文青是「事實上的夫妻」,都聽對方安排,藍文青也針對這筆800萬元,親筆寫一張保管條為憑,2018年底2人情變分手,藍文青在之後雙方訴訟中,不斷說她長年沒工作沒收入、全靠藍文青養,住在藍文青買給她的套房還不知感恩等等。
夏宗莉當庭爆氣指出「他認識我的時候,我的事業日正當中,他是個窮小子!說服我跟他共創事業」,所以她本案提告,就是要證明她不但不靠藍文青養活,藍文青還欠她錢,夏宗莉更請求法官要藍文青提出購買小套房的付款證明,「如果他拿不出來,我可以,因為就是我買的!」
藍文青今沒出庭,他委任的律師主張,這筆800萬元是藍文青「贈與」夏宗莉,夏宗莉無法舉證確實交付800萬元給藍文青「保管」,還「擅自從兩人原本共同住處的保管箱內『取走』保管條」,法官不解為何不寫贈與契約卻寫保管條,律師表示:「這是藍文青本人的說法。」
夏宗莉當庭怒批:「一直狡辯,難道要這樣厚顏無恥嗎?」她不但沒「擅自拿取」保管條,反而被藍文青擅自從保管箱拿走個人遺囑跟珠寶,卻被對方抹黑,她不想跟對方調解。藍文青委任律師也表示沒意願試行和解,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夏光莉庭外受訪強調自己至今仍然衣食無缺,她當年因為不忍心用理智、殘忍的方式要藍文青寫2900萬元借據,所以前案打得很辛苦,本案她要證明自己絕對不是「長期沒收入,靠藍文青養」。
現年63歲的夏宗莉藝名「夏光莉」,1990年代演出多部武俠片成名,包括家喻戶曉的《楚留香傳奇》,夏宗莉在最走紅的時候,選擇為愛息影,與合作拍片的「大俠」藍文青交往同居,陪他打拚「藍寶寶麻辣火鍋」等創業,轉眼20多年,但2人沒登記結婚,也沒有生育子女。
2018年底,夏宗莉發現藍文青外遇,雙方因而分手,但牽涉複雜金錢往來,沒能好聚好散,夏宗莉不僅上電視節目訴苦,指藍文青不斷說謊,懊悔自己「愚蠢至極!」並提告指藍文青向她借2900萬元重新開幕「藍寶寶麻辣火鍋」,遲沒還清,涉嫌詐欺。
檢方查明藍文青借錢之後確實有開店,雖然不到幾個月就收攤歇業,仍不構成施用詐術,加上藍文青持續還款、剩下約700萬元,雙方應屬債務糾紛,將藍文青不起訴,夏宗莉提民事訴訟索討,一審判藍文青應歸還504萬餘元,上訴二審後,雙方和解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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