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多賠1.5億」引普悠瑪罹難家屬不滿 交長:當時也有增賠

▲▼408次太魯閣號出軌事件DAY6,和仁車站停放事故列車車廂。(圖/記者黃國霖攝)

▲太魯閣出軌事故今滿週年。(圖/記者黃國霖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交通部日前拍板,台鐵局須針對太魯閣出軌事故,首度賠償罹難者家屬1.5億懲罰性賠償金,引發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不滿。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普悠瑪事故的賠償金為每人1570萬,比2007年大里事故的960萬賠償金更多,也有很大的一個增加。

台鐵太魯閣事故滿一週年,罹難者家屬代表律師陳孟秀表示,交通部拍板,台鐵應再給付予「太魯閣事故全體罹難者家屬」總額為新台幣1.5億43萬元的賠償金,作為台鐵的懲罰,換算49名罹難者家屬分別可再得307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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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事故協會將針對判決內容正式對外提出聲明-董小羚。(圖/記者周宸亘攝)

▲普悠瑪事故保障協會理事長董小羚。(圖/記者周宸亘攝)

然而普悠瑪事故保障協會理事長董小羚痛批,王國材對太魯閣出軌罹難事故家屬很好,對普悠瑪事故的罹難家屬「很狠」,同樣犯錯的是台鐵、同樣都是台灣人民,卻有差別待遇。

對此,王國材表示,普悠瑪事故賠償金每人1570萬元,相比2007年大里事故的960萬賠償金,也增加了610萬,後來與太魯閣出軌罹難家屬協商,雙方都希望一起為台鐵安全改革努力,也覺得太魯閣出軌的嚴重性很大,因此再增加總數1.5億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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