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女隊友打LOL太菜!男大生怒飆:混分鮑魚 她一招給出超狠制裁

▲▼電腦,手機,3C。(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男辱罵女隊友,被依法判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中報導

一名陳姓男大生與女子「小花」(化名)同為知名遊戲英雄聯盟(LOL)之玩家,但他卻疑似因不滿對方操作,竟然就在遊戲聊天室內辱罵對方「混分鮑魚」、「又爛又臭」等語。對此,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小花日前在該遊戲中成為隊友,但陳男卻因不滿小花的操作,竟然就在不特定多數玩家得以共見共聞的聊天室內,對小花留言辱罵「你就是臭鮑魚啊、又爛又臭、可悲」、「話多的混鮑」、「混分鮑魚」等足以貶損小花之人格、社會評價之言論。陳男誇張的言詞讓小花氣炸,不甘心受到此羞辱,因此決定報警處理。

陳男被捕後坦承,確實有在聊天室內留言上開言論,但他卻矢口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之犯行,同時辯稱「在英雄聯盟內玩家們都習慣稱負責支援的角色為『鮑魚』或『海鮮』,當天是因為小花毫無作為且資助敵營,才會說出這些話,我認為『鮑魚』只是海鮮的一種,不具有性氾濫意思,我並無侮辱之意。」

對此,法官認為,陳男對女性之性別進行難堪粗鄙之侮謾,用語鄙俗輕蔑,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足使小花聽聞後產生
難堪、不快或羞辱之感,貶損個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無疑,因此認為陳男的辯詞不除採信,認為其不思理性溝通解決問題,反而以此方式侮辱對方,欠缺尊重他人之法治觀念,且犯案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審酌其當時為大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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