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師拉開衣領「下探撥胸」!被女客抓包…秒裝蒜:胸部沒穴道

▲▼按摩,馬殺雞。(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客按摩遭師傅趁機襲胸,事後獲賠12萬元精神賠償金。(示意圖,非當事人/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養生館謝姓師傅2017年間替女客人花花(化名)按摩時,趁機襲胸猥褻,事後遭高院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定讞。花花因經歷此事件後,身心受創,決定另向謝男及養生館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金,案經新北地院審理,花花獲賠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花花2017年11月23日晚間前往養生館,過程中,謝男不但從小腿一路按壓到大腿內側、靠近私處的恥骨位置,更直接拉開花花衣領,伸手至內衣裡撥動花花的胸部,嚇得花花立刻以雙手環抱胸部,並怒斥「胸部應該不用按吧」,怎料,謝男竟回「胸部本來就不用按,因為胸部沒有穴道」。

花花返家後,向母親、丈夫哭訴自己遭騷擾,另傳訊息向友人表示「想找人聊聊,覺得無助」、「昨天晚上去我媽介紹的身體舒壓按摩,但胸部、下體有點被侵犯還不自覺,後來想到覺得很噁心、不舒服」,事後決定報警處理。

刑事部分審理時,謝男否認犯行,且未通過測謊,一審被依意圖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仍認定有罪,駁回上訴定讞。

民事部分,謝男審理期間稱,自己有調解意願,希望能與花花洽談和解事宜;養生館負責人則表示,謝男僅是租借場地、支付租金,並非受雇於養生館的按摩師,認為謝男不可能在館內對花花性騷擾,另外他還提到,養生館設立多年,聲譽良好,每日營業12小時,在負擔房租水電後僅有微薄利潤,今年因疫情影響,更面臨虧損,出租床位僅200元收入,現卻面臨百萬求償,恐怕會造成養生館無法持續經營。

不過,法官勘驗相關證人說詞後,認定求償有理,另審酌花花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及兩造之身分、職業、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謝男、養生館連帶賠償12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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