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台北人妻12次!旅館貓眼看到綠帽夫…軍人小王轉身跳下3樓

軍人、阿兵哥、志願役、義務役、當兵。(圖/達志/示意圖)

▲林姓職軍偷吃人妻,被抓姦時直接跳出旅館3樓逃跑。(圖/達志/示意圖,無關本案)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已婚王姓女職業軍人與林姓前同事多次偷情,直到某日同是軍人的丈夫帶著徵信社人員、員警敲門抓姦,林男才怕得從3樓窗外跳出、淋雨逃跑。台北地院認為,林男心虛才會不顧員警勸阻跳窗,認定兩人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須賠償王女丈夫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女與柯姓丈夫同為職業軍人,兩人於2013年結婚,育有一女,但2018年7月開始,王女提出離婚要求,並要求柯男須外宿於營區,不得住在家中,讓柯男開始起疑,開始聘請徵信社調查。

徵信社查出,王女與前同事林男關係不單純,調查期間以每周一次的頻率發生關係,共計開房間12次;其中,王女與林男2019年6月13日深夜11時30分許到某旅館開房間,徵信社立刻告知柯男到場抓姦並報警。

沒想到,林男竟不顧外面下著大雨,堅持從3樓窗戶跳出,一躍而下到旅館廣告燈上,再跳到1樓地面逃跑。對此,林男事後辯稱,他和王女只到旅館看電視、聊天及吃東西,突然聽到門口有聲音,看了貓眼發現外面有一名中年男子及五、六名年輕人,擔心對方意圖不軌,為了避免衝突跟誤會才會跳窗離開。

針對林男的說法,台北地院認為,林男明知王女室友配偶的狀態,卻仍跟對方深夜共同入住旅館,無論是否有發生性行為或更換衣物,明顯逾越一般朋友交往之分際。

台北地院表示,王女及林男皆為職業軍人,卻在深夜共同入住旅館,破壞與柯男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判兩人須賠償柯男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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