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閨蜜」週週上摩鐵!人夫外遇全公司都知…不滿挨告「怒拆妻房門斷水電」

▲▼外遇。(圖/免費圖庫pakutaso)

▲人夫陳姓男子與公司女同事大談辦公室戀情,2人互視對方「閨蜜」但卻發生性關係。(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已婚陳姓男子與廖姓女同事交往,後來在妻子追問下承認出軌,並坦言每週上摩鐵1次。陳妻知情後相當崩潰,怒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未料,卻遭夫斷掉房間水電,甚至門鎖也被更換,讓她無法返家。近日法院判決出爐,法官判陳男與小三須賠償陳妻30萬元。

陳男與妻結婚10年,婚後育有8歲及7歲女兒,沒想到2018年底他卻開始外遇,與大自己4歲的人妻廖女談辦公室戀情,高調行徑連公司高層都知道。而2人交往期間,廠長為避免影響公司聲譽,還曾下令將廖女解雇以示懲處。

陳妻發現先生外遇後,開始偷偷跟蹤蒐證,意外發現老公與小三不只會十指緊扣牽手聊天,且擁抱、搭肩、親吻等行為樣樣都沒有少。

陳妻為了得知真相,2019年5月逼問丈夫與廖女的感情關係,孰料,陳男坦言2人已交往半年多,期間一週會開1次房間,一個月大概性交4次。甚至檢方偵訊時,陳男也直接說,「我跟廖女的事情全公司都知道,高層也都知道,高層還逼迫廠長來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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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徐姓男子前年與小三上摩鐵偷歡至少5次,分手後挨告強制性交,原配收到桃檢不起訴書怒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男向妻坦言,每週會與小三上一次摩鐵,每月大約4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庭上陳妻痛訴,先生至今仍不願回頭,官司訴訟期間仍與廖女保持聯繫,下班後2人都會一起吃飯、親密聊天,又丈夫因不滿她提告,事後不僅將她居住的房間斷水斷電,甚至直接更換家門大鎖,不讓她返家,總總行徑已讓她精神大受折磨。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外遇,表示自己與廖女雖為異性卻互視對方為「閨蜜」,他辯稱,妻子所提出的錄音證據,都是在他非自願的狀況下所說的,同時更指出,逼問當下老婆拿著菜刀,他為了睡覺只好順妻意思講。不過這部分,法官認為並沒又證據可證實,審結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判陳男與廖女須連帶賠償陳妻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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