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光電廠引爆地方反彈 兆豐農場:配合政策比核電好百倍

▲紅色區域為花蓮鳳林鎮太陽能電廠預計設置地點,面積高達600公頃。(圖/記者王兆麟翻攝)

紅色區域為花蓮鳳林鎮太陽能電廠預計設置地點,面積高達600公頃。(圖/記者王兆麟翻攝)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鳳林鎮代會與當地農民聯名向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陳情,對於太陽能光電業者找上鳳林鎮的兆豐農場合作,計畫興建面積逾600公頃、發電量達475MW的太陽能電廠,並鼓勵小農耕地轉建發電,合計共約750公頃的農地,已引發當地強烈反彈,鳳林鎮民代表會主席林建平表示,建廠資訊不夠公開、透明,業者如果再不溝通硬推,地方不排除抗爭反對到底。

鳳林鎮民代表會主席林建平表示,最初聽說新光兆豐農場只提供60公頃的土地,但後來面積卻一直增加,現在傳出使用面積竟然已高達750公頃,開發業者和地主完全沒和地方民眾溝通說明,5月14日臨時召開的「說明會」,民眾在現場提出的各項疑問,通通未獲解答,會場提供的書面資料竟然只有一張紙,業者根本就不尊重民眾的權利。雖然施設使用的土地是兆豐農場的私有地,但這麼大面積的土地鋪設幾萬片太陽能發電面板,會不會有光害?對於當地和周邊地區的農作物有沒有影響?對於當地生態環境會不會造成破壞?這些都是民眾的疑慮,但卻從未獲得釐清,所以鳳林鎮代會至今不願意為這項計畫背書。

林建平強調,如果太陽能電廠這個政策真的那麼好,台糖在鳳林鎮有上千公頃的土地,用台糖的土地蓋太陽能電廠不是更方便、更快速?為什麼還找私人土地蓋?如果這個政策真的是好計畫,那就更應該與民眾做充分與詳實的溝通和說明。

鳳林鎮公所主任祕書徐誌謙表示,農地本來就應農用,優良農地更應善加利用發揮農耕效用,根本不應該轉做他用,尤其不應該變更為工業或其他特定事業使用,鳳林的農地本質相當優良,且農路、水路規劃完整、完善。現在不僅在兆豐農場將推動全台規模面積最大的太陽能電廠,連周邊的其他小農地,都有小型太陽能光電廠來鼓動農友出售、出租轉做光電廠。

鳳林鎮公所和鳳林鎮民代表會均要求業者必須和地方民眾充分溝通說明,如果再繼續以敷衍式說明會含糊帶過,鳳林人不排除採取強烈抗爭的方式表達反對的態度。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表示,宜居慢活小城的鳳林鎮被太陽能光電業者看上,計畫與兆豐農場合作施設太陽能面板發電,並鼓勵周邊小農種電,但卻因資訊不公開、程序不透明,有關單位始終迴避與當地民眾、鎮公所、鎮民代表會的溝通,導致民眾的疑慮越來越多無法釐清,而引發強烈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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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轉做光電廠,需要進行地目變更登記,如果農地變更為特定事業用地登記後,20年後合約期滿或找到其他替代能源而光電廠停業,屆時要再變更回農地該如何處之?這期間農友不僅沒有農地可供耕作,甚至在變更為特定事業用地後,將立即面臨農保身分被取消也是問題之一。

另外農地是否會遭汙染也成為重要議題,佔地600公頃的農地,多年來已經自成一個完整的農業生態系統,如此緊密連棟式的大面積面板開發,無疑是對原有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的徹底摧毀,至今都還沒有科學調查研究的實證結論可供參考,業者和政府機關也未提供明確且具公信力的環境影響數據。

政府農地農用的政策言猶在耳,且雷厲風行的實施,但對於太陽能板巨幅面積的䦕發則選擇性妥協,是否應該有更嚴謹的全方位考量與更細膩的整體配套規劃,才不失全力推動無核家園的良政與美意。

目前鳳林鎮耕地總面積為6819.13公頃,現階段預計規劃種電的農地面積高達700公頃,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將組專案小組,深入瞭解這項光電廠興建所面對的種種問題與民眾的憂慮和不解,盼能共創雙贏。

光電開發商表示,太陽能板它的殘餘價值是有存在的,現在的投資者,已經在台灣設置一個工業廢棄物的回收廠,太陽能板未來它的鋁框,它是可以回收再製的,然後它的玻璃裡面那些錫等原料都可以再回收再用。

兆豐休閒農場表示:「我們基本上是配合國家政策,會一步一步地來,讓所有的民眾能夠瞭解到,做這件事情是比核能比火力發電,不曉得好多少倍的東西。」

兆豐休閒農場也說明指出,開發案除非是涉及國家溼地等的一級敏感區,否則太陽能電廠的建置,並不需經過環評,但分期擴建的大方案,畢竟鄰近原民部落,跟客庄農業生產區,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充分溝通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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