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比武傷人斷腳筋 自稱朱元璋後代朱雪璋二審仍判6年

▲▼朱雪璋斷腳筋案開庭,強調自己「已經覺悟了。」但對方的要求認為居心剖測。妻子也低調出庭。(圖/記者楊佩琪攝)

▲朱雪璋斷腳筋案,二審仍判刑6年。(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自稱朱元璋第19代孫的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2016年間與綽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相約比武,卻埋伏20多名黑幫將王等人砍殺致重傷,王的腳筋甚至遭砍斷。一審依「重傷害罪」將朱雪璋判刑6年,朱妻吳佩樺判刑5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日仍將他判刑6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空手道高手朱雪璋在台北市延吉街開設道館,朱與王毓霖早有嫌隙,又因王在2016年1月間,將他在朱的道館前拍攝挖鼻孔、比中指照片PO在臉書上,致朱心生不滿。相約2月間在道館比武切磋。

但朱事先聯絡20多人到道館內外埋伏,還指示道場員工遮住武道館地下室內監視器,等王毓霖等3人進入武館後,朱分別指示徒弟把守內、外門,並自內將道館大門反鎖,朱氏夫妻隨即呼叫埋伏的眾人自後門進入,眾人持刀械朝王等3人猛砍。王雖一度試圖逃出求救,但又被眾人拉回道館內持續毆打,朱妻甚至在一旁用手機拍攝圍毆實況,還向朱說「再砍一刀,算我的」,朱隨即動刀砍斷王男腳筋。

警方聞訊趕到現場,但因門口遭鎖住,眾人四散逃逸,僅留下朱氏夫妻善後。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朱設局比武傷人,有重傷害故意,因此對朱氏夫妻等26人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定朱為主謀,判處有期徒刑6年,朱妻有期徒刑5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5日二審宣判,高院改認定朱犯下「重傷害未遂罪」,但仍判刑6年。至於朱妻部分則上訴駁回,仍維持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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