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手機半夜狂響...竟是「老婆」傳親密照!正宮被吵醒一看氣歪

▲性侵,早洩,外遇,性無能(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老公外遇狂傳訊息,妻子看到氣炸。(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78歲的邱姓男子是茶室的常客,因而認識了在茶室工作的64歲王小姐,兩人日久生情,時常用LINE熱線傳情,但是因為動作太過頻繁,大半夜手機也響不停,某日吵醒了在睡覺的邱男妻子。邱妻憤而提民事告訴,台北地院判決兩人賠償20萬元。

王女與邱男在2017年相識,之後常常用Line聯繫感情,對話內容親密,甚至以「老公、老婆」互稱,女方會主動拍照、告知行程,還多次一起出去玩,拍下親暱合照,而且丈夫還找了房屋仲介,想要把現在的房子賣掉,另外買新房子跟王女同居,邱妻主張,王女侵害其配偶權,請求賠償30萬元。

王女則表示,由於她在茶室工作,邱男只是店裡面的常客,對方常常傳訊息表達友好之意,她僅是依待客之道回應,且因為上層幹部有交代不可得罪客人,還要給出「戀愛的感覺」,她本身是單親媽媽,需要這份工作,因此不敢違抗幹部和邱男的要求,和邱男互傳親密訊息也只是為了可以保住這一份工作,沒有任何逾矩行為,請求免賠。

法官認為,王女和邱男的確有用LINE互傳親暱的對話,且邱男有寫悔過書給妻子,其中有承認計畫變賣現在的房子,因此可以認定王女確有侵害邱妻配偶權,王女所稱的必須提供「戀愛的感覺」,並非不正常往來的正當事由。

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一審已經判決王女和邱男要連帶賠30萬元,邱男沒有上訴,考量邱妻名下財產1000多萬元,王女財產也有200多萬元,酌定王女應賠20萬元,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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