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MBA課程擅用商標 清華大學提告索賠300萬人民幣

▲▼清華大學。(圖/CFP)

▲清華大學。(圖/CFP,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每天七分鐘,聽清華MBA的內容課程」因擅用「清華」商標,被清華大學告上法庭,包含課程製作者路某及播放平台「鳳凰FM」網站,要求他們在媒體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00萬元)。海淀法院9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清華大學訴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在1998年11月21日核准,學校取得了「清華」商標,後來經合法續展,該商標現仍在法律有效保護期內。據了解,「清華」兩字在教育領域享有極高聲譽,並已漸漸成為清華大學的簡稱。

清華大學認為,路某及其公司經營的付費課程「用得上的商學課每天七分鐘聽清華MBA的內容課程」在「鳳凰FM」網站中推廣並銷售,並突出「清華」字樣的商標,容易造成誤導,可能讓消費者誤認與清華大學存在特定的關係,涉嫌實施了虛假和令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清華大學。(圖/CFP)

「涉案課程在網路傳播範圍極廣,在手機鳳凰網『鳳凰FM』網站平台銷量極高,造成學校巨大損失」,「作為一個經營商,未盡到審核義務,故應承擔連帶責任」。清華大學要求路某及其公司和鳳凰公司停止侵權,並在鳳凰網首頁、鳳凰FM網站首頁、鳳凰FM應用程序首頁的顯著位置及《法制日報》顯著位置持續刊登1個月聲明,同時賠償學校經濟損失等310萬6667元人民幣。

面對清華大學的起訴,三被告當庭都承認從未獲得清華大學的相關授權,但目前都已停止了侵權行為,同時一致認為索賠數額過高。最後,雙方表示願意接受法庭調解。

其實,清華大學在2015年曾將北京紫光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原因包括紫光在線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清華在線」名稱,且宣稱「清華在線是依托清華大學和社會優秀教育資源服務社會的專業化大型教育機構」;「北京清華同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因擅用「清華」也遭清華大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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