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有反抗」禽獸繼父性侵還辯 女童強忍裝睡 法官重判

▲(圖/記者陳凱力攝)

▲法官認為獸父行為可惡、無可饒恕更不足以同情,因此依對兒童犯趁機猥褻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罪,重判8年8個月。(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禽獸繼父對10歲女童伸出鹹豬手後,見女童不敢反抗,趁她獨自熟睡著,直接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外婆發現女童與女婿的相處模式異常,提醒女童媽媽注意兩人相處情形,女童媽媽才知枕邊人竟是如此禽獸。法官認為獸父行為可惡、無可饒恕更不足以同情,因此依對兒童犯趁機猥褻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罪,重判8年8個月。

就讀國小化名小玲與媽媽、繼父王男一起同住,2014年王男幾次趁小玲睡著時,伸出鹹豬手撫摸她胸部與下體,當時年僅10歲的小玲由於年紀小,遇到這種情形不知如何處理,第一時間只能裝睡,忍到王男自行離開,王男食髓知味,膽子越養越大,見小玲不敢反抗,竟然霸王硬上弓,直接性侵她。

2015年某日,王男趁妻子外出工作,家中只剩他與小玲時,對睡著的小玲性侵得逞,事後小玲對王男心生恐懼,日常生活中更是視王男如洪水猛獸,只要王男在家小玲一定緊鎖房門,才被外婆發現異常,媽媽才知道寶貝女兒被睡在身邊的禽獸性侵。

王男向法官辯稱小玲被摸胸的時候是睡著,沒有反抗,不算強制猥褻,法官認為王男行為可惡、無可饒恕更不足以同情,因此對王男以對兒童犯趁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又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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