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偷情人夫被同事爆料 正宮離婚1個月才抓到還贏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周姓女子從2016年起就懷疑陳姓丈夫在外有小三,但遲遲沒有找到證據,去年2月離婚後才從其他人口中得到證實,並拿到小三墮胎的對話紀錄,於是反過來控告兩人妨害家庭,最後成功替自己討回公道,這也是司法史上罕見的離婚後才抓到姦的案例。

周女提到,自己婚後就覺得丈夫怪怪的,但對方一直不願意承認有外遇,「當時我從行車紀錄器看到他和陳女(小三)一起出去玩,在LINE對話群組中也以老公、老婆互稱,但並沒發現他們有發生性行為的證據。」

▲▼戀愛,約會,男女,愛情,玫瑰,交往,婚姻,幸福。(圖/達志/示意圖)

▲周女直到離婚才拿到前夫外遇的證據。(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後來,周女實在受不了丈夫這種曖昧的行徑,於是在2017年2月協議離婚,沒想到1個月後陳女的張姓同事這才私下告知兩人偷情的事實,還傳送LINE的墮胎對話紀錄給她看。

張女證稱,自己確實是在周女離婚後才抖出同事偷情的事,「我用LINE跟她說的,還把對話傳給她,這些對話內容都是陳女拍給我的。」而另一名簡姓證人表示,「2016年10月我就曾請妹妹約周女出來,並把我知道的都告訴她,因為陳男和陳女在車隊裡很高調,但那時候沒有說到墮胎。」

▲▼戀愛,約會,男女,愛情,玫瑰,交往,婚姻,幸福,情侶,結婚,求婚。(圖/達志/示意圖)

▲陳女偷吃人夫,最後卻是被看不下去的同事踢爆。

對此,陳男透過律師反駁,周女明明在2016年7月就知道自己偷吃,還在臉書PO文控訴,離婚後也有PO「忍耐兩人交往2年」之類的貼文,卻一直拖到2017年6月才提告,早就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間。

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張女提供的LINE對話中確實有陳女曾在婦產科進行子宮搔刮手術的墮胎紀錄,這方面也有醫院的病歷可以證明,加上周女是在離婚後才拿到證據(2017年3月),因此並未超出告訴期間,最後依通姦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個月、依相姦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5個月,皆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