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祖母卻和住院男開房間 智能不足女還教戴套:老師有說過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睡覺,昏迷.下藥,昏睡。(圖/翻攝pixabay)

▲小美自稱沒有被強迫進旅社,甚至還說出戴套就能發生關係的話語。(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智能不足女子小花(化名)在醫院照顧祖母,2015年認識了住院的林姓男子,不過因為照顧不周被父親趕走,沒地方宣洩只好找男方訴苦,因此被帶到旅社開房間趁機性侵。林男被起訴後,小花卻稱自己從未拒絕與對方進旅社,甚至還教男方戴保險套才不會生小孩。對此,二審法官認為性侵罪證不足,判林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5年11月2日住進台南某大型醫院,因此認識了照顧祖母的小花,同年5日晚間發現女方在醫院1樓哭氣,上前詢問得知對方遭到父親責罵,提議可以載她去買蛋塔、騎車兜風,便於6日凌晨將女方載進旅館,除了脫去小花衣物之外,還性侵得逞,完事後再將人載回醫院。

案件審理期間,小花卻稱沒有遭到性侵,從來沒有拒絕跟林男進旅社,且還形容一進房間就被脫衣服了,隨後便躲到被窩,等到對方洗好澡時,兩人就開始親熱,甚至還提到自己就讀至高中二年級,課堂老師曾說過戴保險套可以避孕,加上19、20歲時曾經有過性經驗,因此要求戴上保險套就可以發生關係。

一審法官認為性侵罪證不足,因此判林無罪。檢方上訴指出,有小花有肢體障礙且智能不佳,屬於心智缺陷之人,欠缺對性行為事情的判斷力。不過,二審法官從旅社員工說詞得知,事發當天小花和林男進旅館時,態度相當自然,並沒有看見抗拒的情況,且住宿期間也沒見該房有爭吵聲音,因此認定林未使用強制力強迫小花發生關係,維持原判,將被告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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