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鋒大隊士官長摸胸吻頸 「天良未泯」獲緩刑女兵好嘔!

▲抓胸,揉奶,性騷擾,猥褻,變態示意圖。(圖/記者蔡紹堅攝)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蔡紹堅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海軍海鋒大隊一名士官長被控在2015年9月擔任值更官時,對同中隊的女兵摸胸、吻頸,甚至強拉女方坐他大腿,一審被判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雖然被害人表明無法接受緩刑,但高院法官認為,入監「對其再社會化並無助益」,仍給予緩刑機會。

判決指出,當時該士官長(已婚)出手握住女兵左上手臂,從後方以手強行環抱、撫摸胸部,被害人不斷扭動掙扎而與他面對面,他竟試圖強吻女方嘴唇,女兵閃躲後仍遭強吻頸部。

被害人因害怕不敢站立,欲找椅子坐下,士官長又突然出手將女兵往下強拉坐在其大腿上不放;被害人不斷以言語拒絕,剛好又到士官長必須在主控室內以電腦視訊回報的時間點,才結束這場惡夢。後來女兵向上級長官申訴,全案因而曝光。

基隆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判士官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應繳國庫10萬元;二審認為被告與女兵已達成和解,因此撤銷繳國庫10萬元的部分,其餘維持前審判決。

由於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必須就醫,無法接受士官長竟然能獲緩刑,法官則認為被告坦承犯行,是初犯且惡性未深、天良未泯,從年輕時即入伍,無其他歷練與專長,若入監執行刑罰,勢必剝奪其工作機會,對其再社會化並無助益,相信經過這次教訓當能知所警惕,沒有再犯之虞,因此給予緩刑。

此外,該士官長被起訴的罪名還包括擅離勤務所在地罪,一審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這部分檢方未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