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23年前離婚判決 男持刀狂刺法官頭頸…全身血亡!遭判死刑

▲不滿離婚判決,男持刀狂刺法官。(圖/翻攝自中國新聞網)

▲不滿離婚判決,男持刀狂刺法官。(圖/翻攝自中國新聞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廣西一名龍姓男子因時常家暴、虐待妻子,被人民法庭提起離婚訴訟,兩人和好調解無效,依法判決其妻與龍男離婚。23年後,龍男心生怨恨當時處理離婚判決的傅姓法官,多次尋找報復,攜刀至法官住家,狂刺頭頸部數刀,致其大量失血死亡,手段殘忍,最後依法判決死刑。

根據《新浪網》,1994年7月14日,龍男妻子不堪丈夫賭博、打罵、虐待,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任傅姓法官審理該案,經多次調解無效後於同年11月23日判決准予雙方離婚。

龍男不服,提出上訴,1995年遭駁回,維持一審判決。為此心生怨恨,產生報復殺害念頭,但多次尋找傅姓法官報復未果。

龍男2017年1月26日下午1時許,攜刀去陸川縣沙坡鎮沙坡街傅姓法官家,發現法官獨自坐在一樓房間看電腦,立即靠近並持刀狂刺、狂割法官頭頸部數刀,致其大量失血死亡。隨後,龍男被接到群眾報案趕到現場的警察人員抓獲。

法官認為,龍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極壞,後果和罪行均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他被捕後如實供述犯罪,認罪態度較好,但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故依法作出死刑判決。宣判後,龍男口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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