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夜店喝酒遭撿屍「下體腫」 2男辯稱:她是清醒的

▲夜店。(圖/董氏基金會提供)

▲夜店示意圖,人物事件與本案無關。(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1歲的蔡姓男子和周姓友人,去年7月在夜店喝酒時,認識一名16歲少女,3人喝到打烊後,本說要搭計程車載少女回家,卻將人載到摩鐵,更趁其酒醉時性侵得逞,少女事後報警,2人坦承有性侵,但強調「她當時是清醒的。」仍被桃園地檢署依照《乘機性交》罪嫌起訴。

蔡姓男子和周姓友人去年7月間到中壢一間夜店喝酒跳舞,認識該名16歲少女,3人聊得開心直到夜店打烊,本說要搭計程車載對方回家,車子卻開到摩鐵,趁對方喝醉時性侵得逞後離去,少女清醒後發現下體腫脹,身旁又都沒有人,趕緊打給朋友並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3人進入摩鐵後,沒多久2男神色緊張的離開。

不過蔡姓男子和周姓男子供稱,「並不是從夜店撿屍的,當時她是清醒,並沒有喝醉。」但是少女指證歷歷,又到醫院抽血,換算酒測值為0.25毫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少女的確有喝醉影響判斷,並且沒有力氣抵抗,因此依照《乘機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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