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路面坑洞害摔車骨折!護理系女大生提國賠98萬 法官判免賠

一部貨車加油站加滿油後,疑因油箱蓋未轉緊,導致車輛在過彎時灑出大量油漬,造成3名騎士因路面滑溜而慘摔。(圖/本報資料照)

▲路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就讀護理系的葉姓女大學生,去年(2016)3月騎車經過東海大學附近的台灣大道4段和玉門路口,卻遇到路面坑洞摔車,造成骨折等,認定市府建設局有疏失,依照國賠法提告要求醫藥費等98萬多元,不過地院一審判決,市府雖有責任,但無法24小時巡查,因此判免賠,全案還可以上訴。

葉姓女大學生去年3月25日早上7點多,騎車行經台灣大道4段和玉門路口時,卻遇到道路有一處坑洞,造成他自摔倒地,全身多有挫傷、骨折、韌帶斷裂等狀況,後續還需要復健,認為建設局有管理疏失,沒有維修好道路又沒有設置標示,因此提告求償醫藥費等共98萬多元。

一審開庭時,葉女說,原本實習結束可以到醫院工作,卻因此無法工作,因而求償醫藥費、精神撫慰費、薪資等98萬多元;而建設局強調,當年3月23日曾有巡查,當時沒有發現有坑洞,加上事發當天也沒有人通報、沒有市民反映,如果有其他的偶發事件,礙於人力等因素,無法24小時派人巡查。

法官最後採信建設局的說法,加上葉女無法提出建設局有其他懈怠、管理疏失等證據,因此判決建設局免賠,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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