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聲稱,是因為40幾萬的卡債加上工作調派問題才會先跟妻子假離婚。(示意圖/達志,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揹著40幾萬元的卡債,讓廖姓前妻擔心到失眠,於是決定「假離婚」,10年後他反悔想再續前緣卻慘被打槍。
黃男表示,10年前他因公司職務需要前往大陸工作,當時還揹有40幾萬的卡債,廖姓前妻因此擔心到難以入眠,為了讓妻子放心他才會辦理「假離婚」,並於2006年8月1日簽訂離婚協議書,不過,當時擔任見證人的廖母及廖姓胞妹都是事後補簽名,因此該份離婚協議應當無效。
對於丈夫「假離婚」主張,廖女全盤否認。而廖母等2見證人則提到,離婚協議書是女兒和女婿寫好再來找她蓋章,「他們都有親口說是因為不合要離婚,我不知道是不是為了解決財務問題才會假離婚。廖女的妹妹也指稱,大姊當時說是黃男有外遇,夫妻倆經常因此吵架才會決定離婚。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廖女的母親及胞妹的證詞一致,雖然雙方簽立離婚協議書時見證人都未在場,但事後補簽都知道雙方有離婚的意思,且並不曉得是否真的是因為卡債先假離婚,且離婚判決也已在2006年9月確定,因此駁回黃男的請求,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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