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警司性侵未成年少女 判坐牢100年加笞刑15鞭!

馬來西亞一名高級警官因性侵及雞姦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被判100年徒刑及笞刑15鞕。(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海峽時報》24日報導,馬來西亞一名高級警官被控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被判100年徒刑及笞刑15鞕。

52歲的被告羅海薩阿都阿尼(Rohaizat Abd Ani)本是風化組裡的一名副警司。他被控於2012年2月至5月間,在沙巴州首府亞庇市(Kota Kinabalu)一家飯店房間內,4度性侵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並雞姦受害者。

被告於2013年8月被控5項性侵及雞姦罪,當時他已被調職至檳城。他否認有罪,獲准交保候審。此案於去年12月開審,法官艾努伊(Ainul Shahrin Mohama)周三下判決時指出,被告無法對證據提出反駁,因此被判罪名成立,5項罪名各判入獄20年及鞭笞3下,但其中兩項控罪刑期同時執行。换言之,被告的的實質刑期是80年。相關報導請看這裡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