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求刑30年 女檢察官郭瑜芳:盼彰顯公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給女檢察官按讚!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性侵偷拍案,6日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承辦檢察官郭瑜芳表示,承辦此案「真的很辛苦」,具體求刑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希望公義得以彰顯。

台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女子案,今天上午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和無故竊錄他人隱私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起訴李宗瑞,並向法院具體求刑30年。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左圖)表示,李宗瑞自民國98年8月起,在台北市夜店內認識多名被害女子,趁女子不注意,以安眠藥摻入香檳或礦泉水,矇騙被害人喝下,待女子不省人事後帶往他位在台北市信義區住家性侵女子得逞,並涉嫌偷拍性愛過程。

北檢指出,李宗瑞涉嫌以不同手段共性侵和偷拍28名女子,共有6名女子遭李宗瑞下藥性侵,3名女子遭李宗瑞強制性交;另光碟顯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過程有抵抗舉動但未出面指認。此外,李宗瑞趁10名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時對女子性侵偷拍,其中有一名女子不提出告訴。另有4名女子與李宗瑞合意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

女檢察官郭瑜芳曾在報社擔任財經記者,因篤信基督教、好打抱不平,多年前轉換跑道改當司法官,李宗瑞8月23日當晚投案即由她承辦,郭瑜芳說,承辦李案「真的很辛苦」。她舉例,李宗瑞於8月23日晚間8時30分左右,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投案,她隨即漏夜偵訊李宗瑞,直到隔天凌晨1時左右結束複訊。

23日當晚,經過一連串比對身分,驗尿、驗毛髮,郭瑜芳詢問李宗瑞,有沒有對被害人下藥?李宗瑞突然生氣激動,用帶著英語腔的國語大罵太過份了,這些女生明明講好一起拍,怎麼可以一面倒打壓我?當天李宗瑞一番辯詞,不僅讓郭瑜芳動怒,主任檢察官戴東麗更大罵李宗瑞你生病了,我要把你送去關,把你送去強制治療,根本就是性變態。

另外,涉嫌藏匿李宗瑞的賴慕禎(Joyce)今天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郭瑜芳說,檢警8月17日在台南新營逮捕賴慕禎和她的姊姊,隨後將兩人押解到北檢複訊,當晚她也是忙翻天。郭瑜芳表示,今天正式起訴李宗瑞並向台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有期徒刑最高刑度的30年,希望社會公義能藉此得以彰顯。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