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縣局長莊育焜收賄2億 前妻捲415萬美元逃美25年獲不起訴

▲▼林素妍。(圖/翻攝法務部調查局)

▲前台北縣地政局長莊育焜的前妻林素妍因超過通緝時效25年,處分不起訴。(圖/翻攝法務部調查局)

記者劉昌松、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大學1997年發生土地徵收弊案,在當時轟動台、港兩地,前台北縣地政局長莊育焜收下前香港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2億元賄款,將其中的415萬元美金交由妻子林素妍保管,創下當時公務員收賄金額最高紀錄。台北地檢署以貪汙、洗錢罪通緝林素妍,現年66歲的林素妍已經逃亡25年,超過通緝時效,北檢8日處分不起訴。

回顧此案,香港麗新集團過去在台北縣三峽鎮設置大來紡織工廠,於1992年宣布關廠停工,隔年公告實施禁建,依法不得領取停業損失、補償等,前台北縣地政局長莊育焜卻利用職權提高補償額,藉此向集團主席林百欣收賄超過2億元。

另外,莊的前妻林素妍收到莊匯的415萬3000多元美金贓款,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洗錢罪發布通緝,一度名列調查局「十大外逃要犯」。

由於收賄金額相當龐大,又有香港知名商界人士介入,在當年轟動台、港2地,同時創下國內公務員收賄金額最高紀錄。

莊育焜最終遭重判19年入獄服刑,2015年因羈押加上服刑時間將近13年,矯正署核准其假釋;林百欣則是在審理期間過世,判決公訴不受理。

林素妍早在莊育焜服刑期間落跑到美國並改嫁,取得在美居留資格,檢方難以逮到林女、追回賄款,至今已超過通緝時效25年,因此北檢依法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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