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若槍決父母可拋棄繼承 數千萬賠償債務全民買單

東森新聞白汶平、黃淳璟/新北市報導

21歲的鄭捷涉及了北捷殺人案4條人命,不管判決如何,他和他家人都可能要面對家屬的求償問題,法界人士指出,如果被判死刑,賠償問題就落在父母身上。但如果鄭捷死前辦理限定繼承,或是父母之後拋棄繼承,那鄭捷就以名下的財產來賠償,差額一毛錢都不用賠,而是要由全民買單。

死刑犯犯下重罪槍決伏法,還給被害人公道,這也可能是鄭捷將來要面臨的刑責。鄭捷犯罪事實明確,檢察官將起訴他並具體求處死刑,不過若鄭捷被判死,那麼被害人家屬又該向誰求償?從法律層面來看,他滿21歲屬於完全行為人,所作所為都要自己承擔,父母不需要連帶負責。

律師張雯芳表示:「頂多就是道義上,可能社會會給予他(鄭捷父母)一些責難,但這是道義上的問題,沒有法律上賠償問題。」換句話說,鄭捷如果沒有被判死,那就得自己負擔被害人求償,若他賠不出來,被害人可以先透過被害人保護法申請賠償,先由國家代墊這筆錢,但事後通常很難討回來。如果鄭捷被判死,被害人的求償金就會轉為鄭捷的債務,由父母繼承。

張雯芳律師指出:「他如果真的面臨被判死刑,他真的去世了,那就像回歸一般民法,這筆債務就由他繼承人繼承,只是繼承人繼承,當然會遇到我們一般民法,主要是限定繼承的狀況,就是所繼承的財產來清償繼承到的債務就可以了。」

所謂限定繼承,就是鄭捷有多少遺產,就還多少錢。假設鄭捷需要賠償被害家屬1000萬元,但他的存款只有100萬元,那麼鄭捷父母只需要把鄭捷遺產全數抵押債務就可以過關,而欠下的900萬元還是得全民買單。

另一方面,鄭捷父母也可以選擇拋棄繼承,直接和鄭捷切割,那賠償金勢必由國家支付,即便鄭捷槍決伏法,後續賠償恐怕落到全民身上,民眾就算覺得不公平也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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