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飛船演唱會取消 有象文化未退款北市罰6萬


▲「史密斯飛船」主唱史蒂夫泰勒。(圖/取自網路)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13日針對有象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消費爭議協商屢次不到場,且未依期限內提供退費消費者名冊及還款計畫等漠視消費者權益情形,發布消費警訊並開罰6萬元,提醒消費者小心確保自身權益。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有象文化舉辦大高雄演唱會史密斯飛船取消來台演唱退票事宜,陸續有消費者提出申訴,共59件,業者無故不到場協商,已遭法務局多次公布未到場協商廠商名單於官網上。

經法務局於102年11月28日邀請業者到市府說明財務狀況及後續退票事宜,並要求業者於同年12月12日前提出退費消費者名冊及還款計畫,因該公司仍未提供,無視市府公權力,依消保法第58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

陳信誠指出,依據消保法第4條、第5條規定,業者應正確與充分告知消費資訊,且須於明顯處公告週知,業者未依限處理退票、退款事宜,且經法務局協商並要求提交退費消費者名冊及還款計畫仍置之不理,不僅侵害消費者權益,亦漠視公權力,因此依法裁處,後續將繼續要求有象文化說明及儘速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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