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照外流還被嗆「專業小三」 她告正宮求償70萬卻輸了

▲▼ 手機,單身,滑手機。(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新北女子被控散布情敵私密照,但因男友證詞反覆、證據不足,被宣判無罪。(示意圖/photoAC)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女子抓包同居男友偷吃,被控將情敵的私密照與影片傳給男友家人,並在臉書痛罵對方是「專業小三」,遭求償70萬元。不過,士林地院審理後,因男友證詞反覆、證據不足,法官最終認定罪證不足,判決女子無罪。

滑男友手機抓姦 私密照轉眼傳到「媽媽、妹妹、阿姨」手上

根據判決書,女子小柔(化名)2023年5月滑開同居男友阿傑(化名)的手機,赫見男友與另一名女子小雅(化名)的親密對話和私密影像,雙方因此大吵一架。怎料不久後,這些照片竟傳到了男方媽媽、妹妹及阿姨的手機裡。

照片外流的同一天,臉書上還出現一個暱稱「藍O花」的帳號,不僅PO出同樣照片,還發文寫下:「這女人也蠻好笑的,做小三,很專業,極度需要愛,極度需要很多性生活!」

她求償70萬咬定是報復 男友卻改口:其實是我自己傳的

小雅因貼文遭受同事異樣眼光,名譽嚴重受損,一度罹患憂鬱症、焦慮症,也認定是小柔搞出這一切,因此提告妨害秘密、加重誹謗等罪,並另外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7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雅指控,是阿傑親口告訴她,一切都是小柔的報復行動。然而,夾在兩人之間的阿傑證詞反覆不定,先是說照片是小柔盛怒下要他傳給家人的,後來又改口是自己為了安撫女友,才用小柔帳號主動傳照片給家人「認錯」,坦承自己「偷吃」。

妹妹「用感覺」指認假帳號 缺IP位置、男友證詞亂成無罪關鍵

法官認為,指控小柔用假帳號發文的證據,僅來自男友妹妹的主觀猜測,沒有IP位址等實質證據,無法認定。至於散布私密照的關鍵,在於男友阿傑,但他的證詞前後矛盾,可能為了安撫兩邊而說謊,在無法確定是誰按下「傳送」鍵的情況下,基於罪疑有利被告原則,最終判決小柔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不過,這項關鍵的刑事判決,也決定了民事部分的命運。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刑事案獲判無罪、免訴或不受理時,附帶提起的民事訴訟就應以判決駁回。因此本月18日,附帶民事訴訟也一併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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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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