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學有嫌隙!台南2女國中生帶球棒到校堵人 放學師生看到嚇壞

▲▼律師林智群表示,想要自保不推薦準備球棒球棍。(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南2女國中生拿球棒到校門口堵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2名女國中生,於另名女同學有嫌隙,放學後帶球棒到校門口堵人,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南地院裁定處罰鍰2千元,另名未滿14歲少女則不罰。

判決指出,葉女、李女、林女原為同校學生,且李女、林女曾為同班同學,葉女、李女對林女因故而有嫌隙。2025年6月10日,已畢業的葉女、已轉學李女各持球棒,到校門口等林女放學,遭在校門口等待放學並知悉雙方糾紛的家長會長、林女母親攔阻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酌,2女持球棒至校門口等待林女,為在校門口接送學生與家長目睹,客觀上並無正當理由外,並使放學時行經校門師生與家長心生不安,而危害於校園安全,審酌其本件行為動機、方式、攜帶器械危險性、所造成危害安寧秩序之嚴重程,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裁定葉罰鍰2000元,責由法定代理人加以管教。李女為未滿14歲之人不罰,並責由其法定代理人加以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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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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