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0歲養女「9年內2度害懷孕」!生下亂倫種 日狼父判10年

▲▼女童哭泣。(圖/CFP)

▲日本一名女子自10歲起就遭到養父性侵,更2度懷孕。(示意圖/CFP)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福岡一名50多歲男子性侵未成年繼女近10年,甚至還兩度導致被害少女懷孕,不僅如此,他更多次猥褻親生女兒。福岡地方法院7月宣判,其罔顧身為家長應有的責任,長期以來對子女造成傷害,準強制性交與監護人猥褻罪成立,判處他10年徒刑。

根據《每日放送》報導,福岡地方法院小倉支部近期審理一起令人髮指的案件,一名住在北九州市的50多歲男子自養女10歲時便開始性侵、性虐待,長期以來使用暴力及威脅手段迫使養女屈服。

判決書指出,直到被害少女19歲成年後,他仍在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期間,多次在對方無法反抗的情況向施加性暴力。此外,他在2023年3月23日至24日間,也對親生的14歲次女進行猥褻行為,包括觸摸胸部及下半身,甚至強吻。法院認定,父親完全將2名女兒視為發洩性慾的對象,行為極其惡劣。

被告性侵養女近10年,更曾經每周性侵多達3至4次,導致養女2度懷孕。被害少女首次懷孕時被迫墮胎,但是第二次又因遭到性侵懷孕時,因為害怕再次墮胎會導致不孕,只能忍痛生下繼父的小孩。

檢方指出,男子的犯行手段卑劣且惡質,導致的後果嚴重且深遠,並認為其再犯可能性非常高。檢方強調,儘管父親承認罪行,但基於其行為的重大性,向法官求處10年徒刑。

男子的辯護律師卻主張,他患有精神障礙,且無法正常與他人建立關係,周遭缺乏支援體系,試圖為其辯護。辯方提出,被告的母親願意為被害孫女提供金錢補償,並希望此點能作為減輕犯罪情節的依據。然而,法院並未採信辯方的說法,認定父親在案件中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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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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