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父親見證協議書,基隆姊弟為保房產觸法,分判有期徒刑。(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邱姓男子於2022年繼承父親遺留的房產,因為怕被債主發現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甚至要求查封其繼承的房產,竟和姊姊聯手偽造借款協議書,將房子一半的所有權分給邱姊。法官審理後發現,該協議書的見證人是當時已故的邱父,且文書是在邱父去世後才簽署的,因此認定兩人觸犯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邱男有期徒刑4月、邱姊有期徒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
檢警查出,邱男在2001年對外欠債,2022年繼承了父親的房產,債主於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由於邱男無力償還債務,法院決定查封其房產。為避免房產被查封,邱男與姊姊偽造一份協議書,內容聲稱邱男曾向姊姊借款115萬元,若未還款,則需將繼承的房產分一半給邱姊。協議書的見證人填寫為已故的邱父及邱母,並將日期回溯至2002年3月8日,偽造成邱父曾見證該協議。
法院審理過程中,邱姊辯稱父親留下了兩筆房產,分別給兩個弟弟,自己則分得現金。她表示,其中一名弟弟在2002年3月間曾向她借款115萬元,並留有借據。當時父親曾表示,如果弟弟未能還錢,房產處置時她可以分得一半,借據上也有相關記載。後來弟弟重新抄寫了一份協議書,即本案爭議的文書,而原本的借據已遺失。邱姊強調,這只是家庭內部事務,並無偽造文書的意圖。
邱男則辯稱,由於先前的協議書已模糊不清且毀損,因此他重新抄寫了一份,並由母親再次見證。他聲稱自己只是重製證據,並無偽造意圖。
法官調查發現,邱男在2022年間透過友人偽造這份協議書,並使用父親遺留的印章蓋在文書上,且將日期更改為2002年3月28日。此外,協議書上的房產建號與查封後更動的建號相同,顯然是事後撰寫的。法官認定,姊弟倆利用這份偽造文書作為證據,已觸犯偽造文書罪。
法官在量刑時考量到,此案由邱男主導,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而邱姊涉案情節較輕,且無前科紀錄,故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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