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岳母洗澡!妻拒求歡開價「1次5千」 退伍軍人想離婚法官不准

▲▼情侶,同居,吵架,夫妻,冷戰。(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屏東一名人夫曾偷看岳母洗澡,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他上法院訴離法官不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屏東報導

屏東退伍軍人阿雄(化名)指控妻子和男性友人傳曖昧訊息,卻拒絕他求歡7年,甚至還要求「行房1次須支付5000元」,不過妻子反控阿雄自己搞外遇才想離婚,且阿雄曾偷窺岳母洗澡,導致她內心有疙瘩而漸行漸遠。屏東地院審理,法官判妻子傳曖昧訊息給別人,須賠阿雄2萬元,但婚姻破裂阿雄要負主要責任,判兩人不准離婚。可上訴。

阿雄指控,他發現妻子在Line訊息中,稱呼化名「李○杰」的男子「哈尼」,兩人彼此噓寒問暖、互動曖昧,「李○杰」更常在深夜打電話來問妻子,詢問丈夫是否在身旁,相簿還有兩人的出遊合照,然而他質問妻子後,妻子仍繼續和「李○杰」來往。

阿雄說,他和妻子婚後也很少有性生活,他多次求歡都被拒絕,妻子還要求「行房1次須支付5000元」,讓他心灰意冷,從此夫妻無性生活長達7年,婚姻有名無實,妻子只在討生活費時才會跟他互動,讓他長期情緒憂鬱,經心理治療2年才痊癒,並決定和妻子離婚,希望法官將小孩判給他,並向妻子請求每個月扶養費10490元及10萬元精神撫慰金。

全案審理時,妻子表示,阿雄國中畢業後就服役,原本到2018年就有終生俸可領取,卻提前2年退伍,可見和同儕、長官相處不睦,夫妻間有糾紛也是阿雄個性使然,反倒她婚後住婆家,和公婆相處融洽,還和婆婆共同做食品加工,如果她有外遇婆婆一定會發覺,她根本沒空和外人約會,和「李○杰」只是普通朋友。

妻子說,她曾在醫院撞見阿雄和異性親密依偎,兩人應有超出友誼的感情,這才是阿雄想離婚的主因。阿雄訴離後兩人才沒有行房,因為阿雄幾乎都住外面,但今年2月初他因胃食道逆流回家休養,兩人互動漸入佳境,生活一如以往,而儘管阿雄訴離,她仍一直照顧婆婆和子女,等待阿雄回家,並沒有過失,她不想離婚。

法官認為,阿雄和異性有超友誼關係屬實,不過妻子也傳送「有沒有想我」、「我有沒有漂亮」及嘟嘴照等訊息給「李○杰」,但內容為僅屬1次的打情罵俏,合照也無親密動作,審酌阿雄擔任臨時工,名下有876萬元財產,妻子從事肉品加工,財產總額為0元,判妻子要賠2萬元。

法官指出,阿雄自承2013年曾偷窺岳母洗澡,這件事也造成夫妻感情疏離、分房多年且親密關係漸無,使妻子因空虛而傳曖昧訊息給異性,因此婚姻破裂阿雄應負主要的責任,沒有理由請求離婚,駁回請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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