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批不適任教師新規「仇師毀校」 家長、校長團體支持修法

▲全教總批教育部未整合意見,急於公布不適任教師處置新規。(圖/全教總提供)

▲全教總批教育部未整合意見,急於公布不適任教師處置新規。(圖/全教總提供)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教育部今(17日)修訂公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未來教師涉及特定解聘事項,需接受校事會議調查,且調查小組全數外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兩項修法缺乏教育專業,向輿論傾斜,重批教育部長潘文忠卸任前執意宣布「仇師毀校」的政策。不過,家長、校長團體則表示支持修法。

教育部今修訂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若教師涉及特定解聘事項,需接受校事會議調查,並明訂校事會議調查小組(3到5人)須全數外聘,不再包含校內人員和家長代表。而原先「師對生」霸凌部分,也從「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拉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的校事會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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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今舉行記者會反對教育部修法。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新修《教師法》自109年實施以來,有關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亂成一團,在主管機關要求下,檢舉案件無分輕重,就連明顯與教師不適任無關的投訴,教師均得接受類司法調查,甚至將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成全部外聘,拒絕校內人員參加,以行政干預調查。

侯俊良批評,教育部因為少數個案,就修改「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相關規定,要把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成全部外聘,拒絕校內人員參加,甚至為此訓練上千名調查員,防師如防賊,讓學校疲於奔命,也犧牲學生的教育品質,更批評教育部長潘文忠,未整合好各界意見,就急在卸任前公布。

人本基金會今也邀集家長、兒少代表舉行記者會,支持教育部此次修法。人本表示,此次修法規定校事會議的調查小組,經中央主管培訓合格並列入人才庫者,才能擔任委員,委員採全員外聘,由主管機關推舉3至5倍名單,供學校遴選組成調查小組,可解決同校教職員主導調查專業性和中立性不足的問題。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發布新聞稿指出,支持教育部此次修法,將性別事件以外的所有師對生違法事件,全部整合由校事會議統一處理,不但簡化調查程序,也能避免同一事件重複調查的情形,且全由經過培訓的人才庫外聘,可提升調查小組的專業度,也讓學校老師免除「師師相護」的指涉壓力。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也發布聲明支持教育部修法,呼籲教育相關單位能做好相關支持與配套措施,如校事會議外聘專家、調查人才庫、經費的補助,以及學校相關人員的培訓與增能,才能讓此次修法美意有效執行,學校才能真正減輕行政負擔。

國教行動聯盟也支持教育部修法,肯定教育部回應民間教育團體提出的多項訴求,另對相關配套提出6項建議,包括:增加輔導人力編制、強化宣導與監督、提供教師研習培訓、對新進教師提供協助、推動教師專業分工、家庭教育應更被重視等。

針對全教總質疑部長潘文忠急於在卸任前公布修法。潘文忠受訪時回應,在規定修正前,已邀請家長、教師、兒權人士等團體,並與地方政府召開60多次諮詢會議,並達成共識,至於調查委員全數外聘,是為了避免行為人和調查人之間的關係而影響決斷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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