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戴維斯被控傷害前妻 一審判處拘役30天

▲戴維斯(Quincy Davis)。(圖/記者潘泓鈺攝)

▲戴維斯(Quincy Davis)被控傷害前妻,一審判刑出爐。(圖/資料照片)

文/中央社

台灣職籃球星戴維斯去年5月與前妻爭吵,拉扯間造成前妻雙手挫傷。戴維斯拒絕認罪,辯稱無傷害犯意,桃園地院今天宣判,依傷害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灣籃壇首名歸化球員「新台灣人」戴維斯(Quincy Davis)去年5月12日與前妻發生口角衝突,由於前妻持有保護令,戴維斯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桃園地方檢察署諭知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酌,戴維斯已歸化且為國內知名籃球員,一言一行在社會上可能獲有較多關注,並造成一定影響;戴維斯與陳女先前為夫妻關係,即便雙方離婚,但面對婚姻關係帶來的紛爭,應互相尊重、理性處理,而非輕易訴諸肢體接觸,以力量解決問題。 法官指出,戴維斯與前妻因故發生肢體拉扯,顯見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及尊重他人身體法益的法治觀念有待加強。

法官審酌,戴維斯審理中否認犯行,顯然犯後並未反省己身錯誤行為,衡量犯罪動機、目的、前妻所受傷勢、職業及月收入等情況,量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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