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父親友人12歲女兒!大學男分期付25萬當聘金 未緩刑原因曝

▲▼援交、國中、高中、女學生、賣淫、制服、嫖客。(圖/翻攝pakutaso網站)

▲桃園胡姓男子激戰小女友,和解後因有前科,仍要坐牢。(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胡姓男子愛上父親友人的女兒小彤(化名),雖知道她才12歲,仍在交往3個月後就帶她回住處激戰,被小彤父親發現怒報警。胡男到案後表示和女友有結婚共識,並協議好分期付款25萬做為聘金,取得小彤父親原諒。桃園地院審理,依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減刑處他1年8月徒刑,不過因胡男有詐欺前科,因此不給予緩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胡男經常跟著父親到他友人家作客,注意到對方的女兒小彤清秀可愛,逐漸與她互生愛意,兩人在小彤12歲時交往,且才在一起3個月,胡男就忍不住把小彤帶回家中激戰。而後兩人戀情被小彤父親發現,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胡男坦承犯行,表示兩人正在交往,彼此相愛,且有共識等小彤成年後就結婚,他也和小彤父親協定好,會分期付款25萬元作為聘金。

法官認為,小彤在警詢時就表示不願對胡男提告,而後胡男也取得小彤父親的原諒,可見胡男尚知悔悟,也積極設法彌補自身過錯,審酌他學歷為大學肄業、家庭經濟勉強維持等情,依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1年8月徒刑。

不過法官也指出,胡男在2017年在詐騙集團當車手,因詐欺被處1年6月徒刑,2019年因表現良好,縮短刑期服滿出獄,至今尚未滿5年又再犯本案,無法給予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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