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抄襲論文案首度調解沒共識 資策會求償條件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資訊工業策進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抄襲論文違反《著作權法》一案,雙方今(25日)各委任律師到台北地院首度試行調解,針對資策會提出的附帶民事求償條件,歷經約1小時協商,雙方並未達成共識,主持調解的民事執行處庭長黃炳縉勸喻雙方律師和當事人詳加討論,預定下個月(11月)再度調解。

▲▼高虹安先前告陳時奮有關論文抄襲案涉嫌誹謗,陳時奮獲判無罪後反訴高虹安誣告,北院開庭傳喚高虹安出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資訊工業策進會控告涉嫌抄襲論文等案,1個月內3度到台北地院出庭。(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據悉,資策會提出的求償條件,包括高虹安須為抄襲行為公開道歉並賠償100萬元,但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已宣示法院不得判決當事人公開道歉,可能成為雙方是否願意繼續調解的變數,若具狀拒絕再調解,將回歸刑事庭審理由合議庭判決,雙方律師今結束調解後婉拒受訪,不回應調解內容。

本案源於高虹安就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機械工程研究所於2018年提交的博士論文,去年(2022年)10月被資策會向北院提起自訴,控告抄襲高虹安2017年任職資策會時參與發表的2篇期刊論文各約3成與8成、涉犯《著作權法》,包括未經同意就以重製、改作方式大量複製圖文、表格、公式與文字段落,資策會聲稱著作權與科專研發成果遭嚴重侵害,「迫於無奈,決定提告」。

資策會並以電子郵件寄存證信函給辛辛那提大學,表明高虹安博士論文涉侵害著作權。當時高虹安正代表台灣民眾黨競選新竹市長,反擊指出資策會去年9月曾說她引用期刊論文沒涉及營利、不構成侵權、一個禮拜後卻改口,她「能理解資策會同事和長官承受莫大壓力」,高虹安當選後,針對本案喊話「選舉的恩怨應該放下了」。

北院今年(2023年)3月與9月共2度開庭,高虹安9月首度出庭、否認抄襲,經法官訊問,雙方都願意試行調解,加上資策會已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因此移付調解,由經驗豐富的黃炳縉主持,今下午2點半碰面協商,過程不公開,雙方各委任律師到場代打,據悉,今雖沒達成任何共識,但調解尚未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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