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被控索吻小三「親到下巴快抽筋」 最終輸在床邊坐一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強(化名,以下人名皆同)被妻子小蘭指控外遇,不僅和小三美美互傳「那可能你親的不夠多哈哈」、「下巴都快抽筋了還不夠多」等曖昧訊息,還被抓包兩人共處一室,一人坐在床沿、一人躺在床上。雖然阿強、美美皆否認發生婚外情,但彰化地院法官最終還是因為「床上舉動」,認定兩人有超友誼行為,判處應連帶賠償小蘭10萬元較為適當。

▲▼女子,下體,下半身,躺床,腿。(示意圖/達志影像)

▲雖然阿強與美美否認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但兩人共處一室還都在床上的行為,被法官認定侵害正宮小蘭的權益。(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蘭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自2022年11月起與美美發生不正當交往,不僅互傳曖昧訊息,包含「你在我身邊,我都不會累呀」、「那可能你親的不夠多哈哈」、「下巴都快抽筋了還不夠多」、「我是愛上你了」、「我知道啊,你現在最愛我了」等等,兩人還會在外擁抱、牽手,甚至相約到家中過夜。

小蘭表示,她是經長女告知才知道,丈夫與美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日曾在家中同住一晚,1月1日上午8時許還被抓包共處一室,當時丈夫坐在床沿,美美則躺在床上,她氣得提出質問,丈夫承認外遇且與美美同居,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5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阿強拒絕承認曾傳送手機曖昧訊息,並強調和美美的互動是朋友間的正常相處行為。美美同樣拒絕承認傳送曖昧訊息,表示證據對話內容不完整,根本無法判斷前後文真意,而且她是因為阿強幫忙介紹工作,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才會擁抱感謝;至於過夜一事,當天明明是小蘭說有事要商談,她才會過去,一直等到深夜都沒見到人,這才前往阿強母親的房間休息,兩人並無發生其他不當行為。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經檢視手機中的曖昧訊息,小蘭無法舉證證明互傳訊息的人是否為阿強與美美,兩人同居也只是小蘭單方面的說詞,但除去這些部分,阿強與美美在外擁抱,2023年1月1日還被抓包共處一室,一人坐在床邊、一人躺在床上,毫不避嫌,這顯然已經不是一般熟識友人之間的相處情節,而且足以破壞小蘭婚姻關係的美好和諧,情節重大,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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