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領包裹不給錢直接拿走 搜出「竊盜筆記」詭辯:記錄穿搭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文山二分局警員接獲報案,有民眾在超商領3件價值上萬元的包裹,但是沒付錢就偷走包裹,警方逮捕王姓男子後,在家中搜出「行竊筆記」,裡面詳實紀錄從2022年5月到今年4月間,每間前往下手行竊的超商、賣場以及服飾店,王則辯稱只是在記錄當天穿著。

警方調查,37歲的王姓餐廳幫廚,在2022年9月前往文山區一家超商,利用假身分下訂3件包裹總價約萬元,領貨時沒付錢就將包裹拿走,店員立刻通知警方處理,警方通過監視器鎖定嫌犯蹤影,最後在日前第一次逮捕王姓嫌犯,並且將王依竊盜罪嫌送辦。

▲▼ 王姓幫廚家中搜出「盜賊筆記」行事曆,上面記載疑似竊盜地點、時間,共計約70多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王姓幫廚家中搜出「盜賊筆記」行事曆,上面記載疑似竊盜地點、時間,共計約70多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指出,在王家搜索並無發現贓物,但是找到一本「行竊筆記」行事曆,裡面載明時間地點,哪間超商、賣場以及服飾店,疑似就是下手行竊的地點,筆記本記載的時間則從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將近一個月,而王完全否認,僅坦承是要記錄當天穿著。

▲▼ 王姓幫廚家中搜出「盜賊筆記」行事曆,上面記載疑似竊盜地點、時間,共計約70多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他用假身分下訂網購,再超商取貨伺機偷走商品。(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根據上面線索,發現2022年11月前往中和一處超商,假裝要取購物商品,趁店員不注意偷走,店家盤點後發現不對,且又警方掌握「盜賊筆記」的時間地點,所以比對後又是王嫌,讓王嫌在29日二度被警方逮捕,且依照竊盜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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