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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用地開放經營林下經濟 馬藍、台灣天仙果等6品項可供選擇

▲藍染工藝復興,讓馬藍栽植利用風潮再現。(圖/南投林區管理處提供)

▲藍染工藝復興,讓馬藍栽植利用風潮再現。(圖/南投林區管理處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林業用地過去長期以來依規定只能造林,行政院農委會自108年開放林業用地經營林下經濟,迄今已邁入第5年,品項包括段木香菇與木耳、台灣金線蓮、森林蜂產品、台灣山茶、馬藍、天仙果,林務單位提醒農友可選擇有興趣的品項開始經營。

南投林區管理處指出,馬藍為天然藍染工藝的重要原料,亦為台灣早期出口的重要經濟作物之一,近年傳統藍染工藝復興、衣飾及各類文創商品受社會大眾歡迎,掀起馬藍種植與利用熱潮;馬藍適宜生長在溪谷旁闊葉林下或鬱閉針葉樹林下的高溼度環境,栽植成活後可維持2至3年莖葉生產,3年生以上植株宜汰換,以維持其生產力,每年可進行2次採收。

▲台灣天仙果。(圖/南投林區管理處提供)

▲台灣天仙果。(圖/南投林區管理處提供)

台灣天仙果又稱為牛奶埔,全株均可利用,民間認為對健康有廣泛的助益,常取根莖燉雞湯或豬腳,葉子烘乾可以泡茶,成熟果實可以當零嘴食用,食味良好,具市場潛力;天仙果適宜生長在中、低海拔(800公尺以下)陰濕闊葉林下或灌叢下環境,栽植2年後即可採收。

▲台灣山茶。(圖/南投林區管理處提供)

▲台灣山茶。(圖/南投林區管理處提供)

林管處指出,家有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不論是私有土地或國公有林租地,皆可申請經營林下經濟;民眾可攜帶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身分證影本、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共同承租人之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其他指定之文件,向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地及公有租地),大學實驗林管理處(大學實驗林租地), 國有林租地所屬林區管理處工作站申請。

南投林管處處長李政賢表示,該處亦有培育中部特有種眉原山台灣山茶苗木可供購買,如需深入了解,請洽詢本處049-2365226轉2203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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