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驚見2美女店員!狼客「輕功」翻過櫃台襲胸 英勇哥出手了

▲新北市籍江姓男子2021年5月間,在桃園市某超商購物,見女子獨自打電腦,竟從後方徒手襲胸,女子憤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花蓮男子翻進飲料店裡對2名女店員熊抱、襲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劉姓男子見2名飲料店女店員姿色姣好,竟直接從櫃檯翻進工作區,數度碰觸身體部位,直到2人逃往大街上時,被英勇路人壓制在地。花蓮地院考量劉男當庭向2人鞠躬道歉,依強制猥褻罪判處7月。

判決指出,今年1月27日晚上8時許,劉男前往飲料店買飲料時,見店員小花(化名)與小君(化名)在工作,竟生色心,先是利用點飲料機會欲觸摸小花,失敗後直接從櫃檯翻進工作區,直接熊抱小花。

小君見狀,立刻上前幫忙抵擋,過程中劉男也數次伸手觸碰她們的胸、腹、手部等身體部位,但2人根本敵不過男人的力氣,被逼到牆角時,2人趕緊拉開門,逃到大街上,可劉男仍窮追不捨,所幸有英勇路人見狀,立刻撲上前壓制,員警獲報到案後也趕緊到場將其逮捕。

法官審酌,劉男曾在2018年因強制猥褻案入獄執行完畢,仍為滿足己身私慾,未能克制自身行為,對他人性自主權無所尊重,惟念及劉男坦承犯行,犯後深感後悔,當庭起立向小花、小君鞠躬道歉等,依強制猥褻罪處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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