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男大生2闖女廁偷拍! 她大喊「欸」下秒狂追...過程全都錄

▲▼國北護傳出學生確診,從今晚起到4月12日改採遠距教學。(圖/摘自國北護網站)

▲李姓男大生竟尾隨2名女學生進廁所偷拍。(示意圖/摘自事發學校網站)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26歲李姓男大生,2度尾隨女學生進入廁所,以手機開啟錄影功能後,由隔板下方伸進隔壁廁所內的方式,窺視及竊錄女學生如廁畫面,李男落網辯稱「我沒有偷拍成功」,法官根據監視器發現李男被抓包時,快步逃離現場時邊使用手機,有湮滅證舉之舉,士林地院審結,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3月、4月徒刑,應執行6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男2021年12月7日下午3點,在學校大學教學樓1樓半西側女廁所,見楊姓女大生進入廁所,隨即進入女廁廁間隔壁,拿出手機伸到廁間隔板下方空隙處,想以手機偷錄,楊女察覺有異並發現手機鏡頭大聲喝叱「欸」後,李男火速逃離。

食髓知味的李,同年月13日上午尾隨另名女大生進入6樓女廁,將手機高舉到隔間上方伸進隔壁廁間偷拍,女大生發現立刻起身追趕,李男又快步逃離,當時進教室發現李男明顯有喘、慌張模樣,因此認為應該就是李男所偷拍,氣得立刻跑去報案。

李向法官表示,就是想要拍楊姓女大生上廁所時的隱私部位,但沒偷拍成功,法官當庭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他從女廁跑出時,不斷朝女廁方向觀看,甚至佯裝拿鄰近女廁的茶水間外推車上物品,製造想進入茶水間丟棄物品假象,走出茶水間仍持操作使用手機,足認應有湮滅相關證據之舉。

法官審酌李男為滿足其個人慾望,無故持手機對2名女大生偷拍,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對2名女大生心理造成不可磨滅傷害,又考量矢口否認犯行,且迄未與2人達成和解,兼衡大學肄業、未婚、無子女、曾經營超商等,依2個妨害秘密罪,各判3月、4月徒刑,應執行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