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當後宮!狼師猥褻3男童「近性交」 毫無悔意上訴判更重

▲▼學生,學童,男童,放學。(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連姓補教師任職期間猥褻男學童,被重判7年6月。(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連姓男子在美語補習班,同時也在租屋處擔任小學數學家教,卻多次猥褻學童。有6名男學生跳出來指控,連男不僅在補習班會亂摸他們身體,還經常趁在租屋處補習時,把他們叫進小房間猥褻,檢方調查連男3年來犯案136次,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最後只認定3被害人共6案成立,判處連男4年6個月,二審認為,連男部分犯行已近乎強制性交,又毫無慚愧自責之意,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加重改判7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連男在美語補習班擔任數學老師,也同時在租屋處教國小生數學,卻從2020年2月起在教學期間多次猥褻男學童。

有6名學生指控,連男會在補習班亂摸他們身體,又在租屋處教學時,多次將學生通通叫進臥室,叫他們脫光褲子、輪流摸他們下體,其中一位學生甚至從小二被摸到小五。

其中2名學童指控,連男會帶他到一中街遊玩,晚上回到連男住處時,連男會以幫他洗澡為由,撫摸他下體,並在晚上睡覺時再猥褻一次。被強迫洗澡的一名男童也指控,他小學三年級就到連男任職的補習班上課,連男會摸他胸部和下體,大家都會看到,小四時他到連男家補習,連男會叫他們都脫掉褲子,摸他們下體,他看到連男對另一位同學做一些「生小孩會做的動作」,讓那位同學屁股很痛。

檢方認定,連男3年來犯案多達136次,不過台中地院認為,僅靠受害學生片面指控,難以認定連男有罪,最終僅3被害人共6案成立,一審處連男4年6個月。

全案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連男部分犯行已近乎強制性交,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性觀念也因此遭嚴重扭曲,且3位學生皆表示不能原諒連男,希望能從重量刑,審酌連男犯後始終卸責,毫無慚愧自責之意,且未能和被害人和解,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重判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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